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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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感想] 1998 & 2007 兩年的執業科別人數比較
時間Tue Jul 8 06:55:35 2008
各專科人數變化
(
紅字表示低於整體醫師增加率,
藍字表示高於整體醫師增加率)
1998 2007 增減 增減百分比
內科 6309 7979 1670
26.47%
外科 3318 3964 646
19.47% (含整外,腦外)
小兒科 2071 2817 746
36.02%
婦產科 2147 2168 21
0.98%
骨科 768 1160 392
51.04%
泌尿科 357 511 194
54.34%
耳鼻喉科 1430 1986 556
38.88%
眼科 1275 1565 290
22.75%
皮膚科 580 888 308
53.10%
神經科 477 768 291
61.01%
精神科 696 1234 538
77.30%
復健科 517 855 338
65.38%
麻醉科 530 843 313
59.06%
放射科 599 974 375
62.60%
病理科 249 407 158
63.45%
核醫科 64 136 72
112.50%
急診醫學科 33 1191 1158
3509.09% (注一)
家醫科 1734 2874 1140
65.74% (注四)
合計 23154 32360 9206 39.76%
台灣人口數 21928591 22834497 905906
4.13%
不列入或其他
一般科 3837 3593 -244 -6.36% (注二)
職業醫學科 0 39 39 ------ (注三)
注一: 六年前急專的訓練考證有重大變革,在此之前急專的訓練多歸於內外兒三科
新制實施以後訓練獨立,因此才會有暴增的假象。舊制可以同時拿兩張牌,
但不是所有急專的人都登記為急診專科
注二: 一般科大多為早期沒有拿專科就出去開業的人,但也有少數有專科卻登記為
一般科的人
注三: 職業病成為專科是最近兩三年的事情,之前的人多是登記為別科。且此數字
和職業病醫學會登記的有差別。
注四: 早期家醫科未成為專科前,也有人登記為其他科。
注五: 早期泌尿科和皮膚科是在一起的。
由此可知,在
健保的影響之下
內外婦兒這四科專科人數比整體專科醫師增加的比率還少
即使是小科,除了眼科和耳鼻喉科以外都大幅增加(因為這兩科專科把關太嚴)
而整體醫師的增加率比人口增加率多太多
如此發展下去
醫師會太多
四大科後繼無人
小科會呈現流血競爭
台灣的醫療將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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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第472 號的內容
解釋文中提到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
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分別定有明文。
但又提到健保是基於社會互助、危險分攤及公共利益的基本條件,因此解釋文並沒有明
文定義解釋為健保是福利。所以健保絕不是社會福利。保險就是保險,福利就是福利,
保險不是福利,福利不是保險,這兩者的定義不能因為對象而有更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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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yan 來自: 218.169.220.41 (07/08 06:57)
1F:推 nightcatman:剛做了簡單計算,即使這數字趨勢不變,也還要再20年台灣 07/08 07:51
2F:推 nightcatman:的人口:醫師比才能勉強到400:1左右, 你想太多了 07/08 07:52
3F:推 nightcatman:在這20年之內台灣都還是低於已開發國家的400:1的情況, 07/08 07:53
4F:推 nightcatman:所以目前還是得增加醫師總數 07/08 07:54
5F:推 Duarte:這邊試圖揭露的是 外科 婦產科 小兒科 的相對萎縮吧. 07/08 07:54
6F:推 nightcatman:至於科別人數不均則是另一個問題,提高四大科給付標準, 07/08 07:54
7F:推 nightcatman:讓高風險的科能比低風險的科得到更多報酬,是合理的改 07/08 07:56
8F:推 nightcatman:革方向 07/08 07:56
9F:推 Duarte:我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調整給付標準才算適當. 07/08 08:27
10F:推 nightcatman:我也不知道...這個大概要專業的風險精算師才能做估計 07/08 08:31
11F:→ Duarte:現在都是靠喊價為主吧. 大老們就去鬥爭和角力一番~ 07/08 08:31
12F:推 nightcatman:嗯 可以想見會有很多利益拉扯... 07/08 08:32
13F:推 nightcatman:剛看完釋字第472號的原文 留給法律專長的版友回應好了 07/08 08:47
14F:推 nightcatman:在此僅提供原文連結 0rz.tw/584mX 用google亦可找到 07/08 08:49
15F:推 Duarte:監察院如果糾彈健保局的話, 也許報告書會有人那麼高吧. 07/08 08:58
16F:→ Duarte:著作等身就靠這個案子了. 大法官的話不聽, 還亂搞的健保局. 07/08 08:58
17F:推 Eventis:第一句就指出來大法官承認健保是社會保險,也不否認 07/08 11:24
18F:→ Eventis:健保的社會福利性質啊-.-...... 07/08 11:24
19F:→ Eventis:協同意見書裡甚至有大法官直接就點名是社會福利. 07/08 11:25
20F:→ Eventis:而不同意見書第一點不認可的理由卻也出自於健保不屬社福 07/08 11:29
21F:推 Duarte:解釋文的第一句話沒有指名健保是社會保險吧! @@"" 大驚 07/08 11:32
22F:→ Eventis:這篇釋憲文根本不可能為健保"去社福化"Orz 07/08 11:32
23F:→ Eventis:"全民健康保險法即為實現上開憲法規定而制定" 07/08 11:34
24F:→ Eventis:所以基本上認可健保是一個"社會保險制度" 07/08 11:34
25F:→ Eventis:不過如果認定健保是"純粹"的社會保險制度 07/08 11:36
26F:→ Eventis:就會掉進不同意見書第一點,既然同樣是社會保險 07/08 11:36
27F:→ Eventis: ^部份 07/08 11:41
28F:→ Eventis: ^部份....Orz........看來還沒睡醒>.< 07/08 11:41
29F:→ Eventis:解釋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我國憲法設計 07/08 11:44
30F:→ Eventis:社會福利 = 社會保險 + 社會扶助 + 社會救濟 啊0.0 07/08 11:44
31F:→ Eventis:看來真的沒睡醒,修一下久遠的推文,部份不同意見書指的是 07/08 11:45
32F:→ Eventis:健保不屬於社會救濟. 07/08 11:45
33F:→ monyan:社會互助、危險分攤及公共利益並不是福利 07/09 09:59
34F:推 ppit12345:骨科居然增加,真是令人感到有趣,骨科動刀數不下於外科 07/09 11:44
35F:→ Eventis:我也沒說健保"完全"是福利啊(笑) 07/09 14:09
36F:→ Eventis:有福利性質的部份(如憲法),也有考量責任分攤部份(參解釋) 07/09 14:10
37F:→ Eventis:你可以只選裡面想要的那部份推崇, 07/09 14:11
38F:→ Eventis:不過卻免不了這件事就是或多或少會有讓人恨的地方XD 07/0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