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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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感想] 1998 & 2007 两年的执业科别人数比较
时间Tue Jul 8 06:55:35 2008
各专科人数变化
(
红字表示低於整体医师增加率,
蓝字表示高於整体医师增加率)
1998 2007 增减 增减百分比
内科 6309 7979 1670
26.47%
外科 3318 3964 646
19.47% (含整外,脑外)
小儿科 2071 2817 746
36.02%
妇产科 2147 2168 21
0.98%
骨科 768 1160 392
51.04%
泌尿科 357 511 194
54.34%
耳鼻喉科 1430 1986 556
38.88%
眼科 1275 1565 290
22.75%
皮肤科 580 888 308
53.10%
神经科 477 768 291
61.01%
精神科 696 1234 538
77.30%
复健科 517 855 338
65.38%
麻醉科 530 843 313
59.06%
放射科 599 974 375
62.60%
病理科 249 407 158
63.45%
核医科 64 136 72
112.50%
急诊医学科 33 1191 1158
3509.09% (注一)
家医科 1734 2874 1140
65.74% (注四)
合计 23154 32360 9206 39.76%
台湾人口数 21928591 22834497 905906
4.13%
不列入或其他
一般科 3837 3593 -244 -6.36% (注二)
职业医学科 0 39 39 ------ (注三)
注一: 六年前急专的训练考证有重大变革,在此之前急专的训练多归於内外儿三科
新制实施以後训练独立,因此才会有暴增的假象。旧制可以同时拿两张牌,
但不是所有急专的人都登记为急诊专科
注二: 一般科大多为早期没有拿专科就出去开业的人,但也有少数有专科却登记为
一般科的人
注三: 职业病成为专科是最近两三年的事情,之前的人多是登记为别科。且此数字
和职业病医学会登记的有差别。
注四: 早期家医科未成为专科前,也有人登记为其他科。
注五: 早期泌尿科和皮肤科是在一起的。
由此可知,在
健保的影响之下
内外妇儿这四科专科人数比整体专科医师增加的比率还少
即使是小科,除了眼科和耳鼻喉科以外都大幅增加(因为这两科专科把关太严)
而整体医师的增加率比人口增加率多太多
如此发展下去
医师会太多
四大科後继无人
小科会呈现流血竞争
台湾的医疗将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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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释字第472 号的内容
解释文中提到国家为谋社会福利,应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国家为增进民族健康,应普遍
推行卫生保健事业及公医制度,宪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分别定有明文。
但又提到健保是基於社会互助、危险分摊及公共利益的基本条件,因此解释文并没有明
文定义解释为健保是福利。所以健保绝不是社会福利。保险就是保险,福利就是福利,
保险不是福利,福利不是保险,这两者的定义不能因为对象而有更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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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onyan 来自: 218.169.220.41 (07/08 06:57)
1F:推 nightcatman:刚做了简单计算,即使这数字趋势不变,也还要再20年台湾 07/08 07:51
2F:推 nightcatman:的人口:医师比才能勉强到400:1左右, 你想太多了 07/08 07:52
3F:推 nightcatman:在这20年之内台湾都还是低於已开发国家的400:1的情况, 07/08 07:53
4F:推 nightcatman:所以目前还是得增加医师总数 07/08 07:54
5F:推 Duarte:这边试图揭露的是 外科 妇产科 小儿科 的相对萎缩吧. 07/08 07:54
6F:推 nightcatman:至於科别人数不均则是另一个问题,提高四大科给付标准, 07/08 07:54
7F:推 nightcatman:让高风险的科能比低风险的科得到更多报酬,是合理的改 07/08 07:56
8F:推 nightcatman:革方向 07/08 07:56
9F:推 Duarte:我不知道有什麽办法可以调整给付标准才算适当. 07/08 08:27
10F:推 nightcatman:我也不知道...这个大概要专业的风险精算师才能做估计 07/08 08:31
11F:→ Duarte:现在都是靠喊价为主吧. 大老们就去斗争和角力一番~ 07/08 08:31
12F:推 nightcatman:嗯 可以想见会有很多利益拉扯... 07/08 08:32
13F:推 nightcatman:刚看完释字第472号的原文 留给法律专长的版友回应好了 07/08 08:47
14F:推 nightcatman:在此仅提供原文连结 0rz.tw/584mX 用google亦可找到 07/08 08:49
15F:推 Duarte:监察院如果纠弹健保局的话, 也许报告书会有人那麽高吧. 07/08 08:58
16F:→ Duarte:着作等身就靠这个案子了. 大法官的话不听, 还乱搞的健保局. 07/08 08:58
17F:推 Eventis:第一句就指出来大法官承认健保是社会保险,也不否认 07/08 11:24
18F:→ Eventis:健保的社会福利性质啊-.-...... 07/08 11:24
19F:→ Eventis:协同意见书里甚至有大法官直接就点名是社会福利. 07/08 11:25
20F:→ Eventis:而不同意见书第一点不认可的理由却也出自於健保不属社福 07/08 11:29
21F:推 Duarte:解释文的第一句话没有指名健保是社会保险吧! @@"" 大惊 07/08 11:32
22F:→ Eventis:这篇释宪文根本不可能为健保"去社福化"Orz 07/08 11:32
23F:→ Eventis:"全民健康保险法即为实现上开宪法规定而制定" 07/08 11:34
24F:→ Eventis:所以基本上认可健保是一个"社会保险制度" 07/08 11:34
25F:→ Eventis:不过如果认定健保是"纯粹"的社会保险制度 07/08 11:36
26F:→ Eventis:就会掉进不同意见书第一点,既然同样是社会保险 07/08 11:36
27F:→ Eventis: ^部份 07/08 11:41
28F:→ Eventis: ^部份....Orz........看来还没睡醒>.< 07/08 11:41
29F:→ Eventis:解释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我国宪法设计 07/08 11:44
30F:→ Eventis:社会福利 = 社会保险 + 社会扶助 + 社会救济 啊0.0 07/08 11:44
31F:→ Eventis:看来真的没睡醒,修一下久远的推文,部份不同意见书指的是 07/08 11:45
32F:→ Eventis:健保不属於社会救济. 07/08 11:45
33F:→ monyan:社会互助、危险分摊及公共利益并不是福利 07/09 09:59
34F:推 ppit12345:骨科居然增加,真是令人感到有趣,骨科动刀数不下於外科 07/09 11:44
35F:→ Eventis:我也没说健保"完全"是福利啊(笑) 07/09 14:09
36F:→ Eventis:有福利性质的部份(如宪法),也有考量责任分摊部份(参解释) 07/09 14:10
37F:→ Eventis:你可以只选里面想要的那部份推崇, 07/09 14:11
38F:→ Eventis:不过却免不了这件事就是或多或少会有让人恨的地方XD 07/0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