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千樹萬樹梨花開)
看板Policy
標題Re: 核廢料放哪裡?
時間Fri Jul 4 02:36:56 2008
※ 引述《bluestudio (好好加油)》之銘言:
: 坦白說,你的立論會被一句話質疑:
: 如果沒有核四停建,那麼核四一號機就會在93年營運嗎?
: 以台灣公部門的效率,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它沒發生啊( ′-`)y-~。。。。。。
現在發生的事,就是停建延兩年。
然後因為停建導致的預算不足,預算被退回,原物料上漲,包商難以負荷而解約,又
讓整個工程拖三年。
現在要因為您的假如,讓五年可以打六折囉?
: 核能電廠不是天天在蓋的例行建設,
: 對台電不是,對承包商也不是,對設計商奇異也不是,
投標的廠商都不用評估的,都不用列工期表的。
或是它們可以不按照招標內日期完工,還不用被罰的?
您的發言,在這個很淺顯的地方,出現了問題。
: 你說的對,核四案會拖延不該看成一個個獨立事件,
: 那你如何證明一個獨立的事件「DPP選擇停建」,要為核四延五年負責哩?
: DPP選擇停建,難道會使GE的好設計變爛嗎?
這部份我就不懂了。
那位仁兄說「原訂民97年完工,後因故延一年至98年完工」,所以燃料成本應以一年
來算才合理。
我說明了總共延期了五年,他發言的部份全部都錯。
這部份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而您要我證明什麼?
證明若是未停建核四的話,核四也無法如期完工?
核四無法如期完工,包商要賠錢,政府要負責;我需要證明什麼?
事實就是延五年啊,行政院還藉由退回台電的追加預算來技術性停建啊。
預算不夠物價的上漲,就會跟現在的公共建設一樣,沒人做嘛。
重點在於,政府退了這些因為漲價而導致的追加預算,讓整個工程又得繼續延期,結
果漲價幅度又增加,預算又得增加;然後又被退嘛。
事實很清楚而明顯的擺在眼前嘛。
執政的政府不用負責,難道是我要來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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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肝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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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人生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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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26.15
1F:推 Duarte:當時停建就是一整個莫名其妙. 政治動作騎在政策規劃的頭上. 07/04 06:35
2F:推 suwilliam:很多人都建議可以備而不用~免得賠違約金或以後真得用上 07/0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