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Policy
標題Re: [轉錄] CHANGE-兒科醫生
時間Tue Jul 1 16:22:28 2008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就實務面來說,社會是不會接受醫療保險全面自由化,而且如果考量
: 當代人權發展,政府的確有保障人民的基本醫療權,而健保制度就是
: 一種保障人權的體現。
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政府不能因為要討好民眾就康醫界之慨。
醫界沒有義務要幫民眾負擔成本,政府本身就要量力而為,不然未何其他實施類似健
保制度的國家這幾年也慢慢緊縮福利了?
台灣本身沒資源,經濟規模小,又沒有本事和歐美國家爭科技專業的財富,除非挖到
石油,不然台灣根本沒有能力實施福利國家制度。尤其台灣近幾年經濟表現不出色,
少子化和老年化的情形日益嚴重,稍有頭腦的人都看的出來搞健保只是債留子孫,政
府的財政黑洞,把醫療業搞垮的元兇。
: 目前來看,要讓雙方獲得都可以接受的結果,個人認為就是「醫療保險制度雙軌制」
: 所謂的雙軌制就是限縮健保範圍,同時開放醫院、醫生與個人參不參加健保制度,讓
: 醫療體系能夠自行調節健保與自費就診的醫療人數與程度。民眾可從兩者間依靠自己
: 的經濟能力選擇要自費資療或參加健保,更甚者可以開放私營醫療保險加入。
保險雙軌制再加上民眾可以自由選擇參加保險與否是得方式是比現在健保獨大的作法
好,但有人會認為如此一來有錢人寧可參加商業保險,也不願加入政府的保險,政府
的保險馬上就倒。(日本就是)
不過我是很贊成啦,但前提就是各保險體系必須勢均力敵,不能有獨大的狀況出現。
: 我贊同馬偕羅慧夫強調「醫院要有合理利潤」的看法,但由於醫療保險為
: 國家保障人權的一環,因此也必須在保障國民醫療權的情況下處理。
何謂合理的利潤? 是誰定的? 標準在哪?
真要訂也應該由醫療界來訂,這才是正確的。
醫療保險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但不應該把責任轉嫁給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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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80.2
1F:→ wanderful:monyan大,保險雙軌制這種主張,個人覺得是治標不治本... 07/01 18:32
2F:→ wanderful:不過你的立論提到一點很關鍵, 這個政府究竟要做怎樣的 07/01 18:33
3F:→ wanderful:政府? 是高福利? 那就人人收40%的稅再說, 如果要像美國 07/01 18:34
4F:→ wanderful:以自由與市場為基調, 就走低稅制, 市場最低干預的路線.. 07/01 18:34
5F:→ wanderful:不左不右, 只會討好人民的政策, 必然帶來毀滅的結果... 07/01 18:36
6F:→ wanderful:政府核心價值的混亂, 才是那麼多亂政策的元兇... 07/01 18:37
7F:推 peregrinos:我跟你們說 這位台大醫院的郭大醫師 只會說 沒錢不要 07/02 16:08
8F:→ peregrinos:不要來看醫生 醫生是菁英 所以考試不需要太嚴格 07/02 16:08
9F:→ peregrinos:跟這種醫生認真就輸了 07/02 16:09
10F:推 wanderful:樓上, 這是謾罵吧? 請你授權原作者刪推文... 07/02 18:38
11F:推 peregrinos:不是吧 您可以去整理看看他的推文 XD 07/06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