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You77 (我愛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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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構想] 北北基合併為台北都後
時間Sun May 18 21:59:25 2008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直接回文比較快
: 中央與地方的政策對抗,並非葉爾欽效應。
: 在世界上諸多國家中,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係也非一成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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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贊成新的台北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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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整個台灣的架構該有四都,也就是人口超過兩百萬的縣市要升格為都,
人口滿一百三十萬的為類似「廣域市」的縣級單位市。
(前述的縣市,我指的是同一都會區的縣市合併後的新縣或新市)
都的自治權限最大,市其次,縣較少。
四個都,除了台北都是「省級」之外,其他的都、(廣域)市,還是維持「縣級」單位即
可。
鄉鎮級:五萬以上為鎮,十萬以上為縣轄市,三十萬以上為特別縣轄市,特別縣轄市
是準縣級的鄉鎮,有準縣級的自治權限,所以可設特別縣轄市政府,立委選舉方面
並保障可在該所屬縣的立委席次名額中,優先保障給特別直轄市單獨選出一席名
額。特別縣轄市其下應設至少5個以上的區,並應設區公所。
凡鎮,人口連續三年不滿四萬,應降格為鄉。凡縣轄市,人口連續三年不滿八萬
應降格為鎮。凡特別縣轄市,人口連續三年不滿廿萬,降格為縣轄市。
這樣會有:
1.合併北北基後的台北都,但這個都人口太多,他的編制比其他都高,為"省級"單位
我前面文章有提到(所以請閱前篇我文章吧)。
這個都下,可設10-12個縣級單位的「大區」或「市」,設大區政府、或市政府,但都
下的這十幾個大區或市,自治權限不可太大,原額編制大致200-400員工上下即可。
台北都的自治權限,因為人口太多了,可能要超過以下的桃園、台中、高雄三都。
烏來鄉可為烏來原住民自治鄉。
(以下,臺灣所有原住民自治鄉,自治權限應比照縣轄市,鄉長應由原住民擔任)
2.桃園都:桃園縣人口快滿兩百萬了,是個新興的大都會,該有都的自治權限與自治財源。
而且現在桃園縣境內13個鄉鎮市,除了我們原住民鄉復興鄉應改為原住民自治鄉之外,
(以下,臺灣所有原住民自治鄉,自治權限應比照縣轄市,鄉長應由原住民擔任)
其他的應當按人口多寡適當調整為區、鎮、鄉。我直覺是,現在的桃園市大體可分為四
個區,龜山鄉北部應另切出林口南區,靠進蘆竹那幾個村,則改劃給蘆竹或原來桃市
的四個區中,剩下的龜山,就設龜山區囉。
八德市,大致可切出八德區與大湳東區和大湳西區。
蘆竹鄉,大致可切為東、西蘆竹兩個區。大園鄉改為大園區,觀音與新屋不變。
中壢市,大制切出四個區。平鎮市與楊梅鎮,大致各切兩到三個區。
龍潭鄉改為龍潭鎮。
以上只是大原則,我覺得現有的亂七八糟鄉鎮界也應該一併重新調整。
3.新竹縣,合併原來的新竹市所改設的新縣。
但新竹市為特別縣轄市,所以仍設新竹市政府,其下應改設至少五個以上的區
。其餘鄉鎮的話...至少關西鎮應降格為關西鄉吧...
4.苗栗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卓蘭鎮應降格為卓蘭鄉....泰安鄉改為原住民自治鄉。
5.台中都:當然是合併台中縣市後改設的,至少北屯西屯南屯,應該各切為兩個區,中區
請給他合併掉。
大雅改為大雅區,潭子、神岡也一樣改區,豐原市改切為兩到三個區,
大里太平也是各切兩到三個區,霧峰、烏日也改區。
至於和平鄉,面積太大了,鄉公所服務鄉民可能鞭長莫及,建議切成
和平原住民自治鄉,與梨山原住民自治鄉。
其他鄉鎮,人口五萬以上的都改為鎮,十萬就設市(好像剩下的都沒超過十萬)
但我建議清水梧棲沙鹿可合併為台中港市。
6.彰化市:彰化縣人口差不多快破一百三十萬了,可改為廣域市,也就是全縣升格為
彰化市。原先的縣轄彰化市,人口約20多萬,所以可切出3-5個區吧,芬園、
花壇、秀水、和美四鄉鎮也改設區。比較尷尬的是員林鎮,他人口超過十萬
理論上該升格為縣轄市,但彰化已經整縣升格為市了,沒道理市底下還有市吧?
(只有中國大陸才有這種怪制度),所以建議員林鎮,直接切成兩個區,所以,夾在
中間的大村鄉,受惠了,可改制為大村區,這樣彰化市的各區公所管轄地,至
少可連成一片。其於鄉鎮,人口五萬以上改為鎮。
7.雲林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
8.南投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像草屯該升格就升格為市,像集集該降格就降格為鄉。
但仁愛、信義鄉,面積太大了,鄉公所服務鄉民鞭長莫及,建議切成:
仁愛南方切出奧萬大原住民自治鄉,
信義鄉西邊,可能切出地利原住民自治鄉
(或叫玉山鄉、或叫塔馬羅灣鄉.....都行)
9.嘉義縣:合併原來的嘉義市所設的新縣。但嘉義市為特別縣轄市,所以仍設嘉義市政府
,其下應改設至少5個以上的區。
其餘鄉鎮的話...至少太保跟朴子兩個市應降格為鄉鎮吧...
還有民雄鄉可升格為民雄鎮吧。(還有沒有超過五萬的????請板友補充)
阿里山鄉改為原住民自治鄉。
10.台南市,台南縣市合併後的廣域市,安南區請切為2-3區,永康市請切為2-3區
仁德、歸仁改為區,其餘鄉鎮,五萬以上改為鎮。新營市比較尷尬了,
建議改為「新營市區」,設新營市區公所。
11.高雄都,南部我就不熟了...反正是合併高雄縣市後的都。鄉鎮區要怎切怎調
請板友補充.....反正單單鳳山跟三民這種超過三十萬人的,都該各被切成
3-5個區吧....
12.屏東縣,我也不熟,五萬以上改鎮的原則不變的話,好像內埔會升格為鎮吧
(好像不止內補吧?請板友補充)
但我建議屏東市可合併鄰近鄉鎮如麟洛長治九如等,改為屏東特別縣轄市,
設屏東市政府,麟洛長治九如改為屏東縣管轄的屏東市政府下的麟洛區、
長治區、九如區....原舊有的屏東市區大至也可切3-5個區。
還有我鎮重建議,墾丁跟恆春兩個市容,好像是兩個世界一樣,建議另切出
墾丁鄉。
13.宜蘭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我建議羅東鎮界重調要擴大。至於兩個山地鄉,人口
都沒超過五千吧,所以也不用細切了,兩個都改為原住民自治鄉。
14.花蓮縣:花東兩縣,我希望有一原則,凡原來不是山地鄉的平地鄉鎮,若原住民人口比
例連續三年都超過55%了,請改設為原住民自治鄉。(台東縣的也請一樣)
秀林鄉太大了,我建議切成2-3個原住民自治鄉,萬榮與卓溪之間,可析切出
一個新的原住民自治鄉。
其他的該升格就升格該降格就降格。
15.台東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請見花連縣條。
16.澎湖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不過馬公大概會被降格為鎮吧
17.金門縣: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不過很多鎮都會被降格為鄉吧
18.連江縣:請改為準縣級的馬祖直轄鄉,由中央直轄,準縣級,當然至少可選一席立委。
請別再叫什麼連江縣,連江縣明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福線省的福州市
的一個縣....請正名為馬祖直轄鄉。
以上18條都只是大原則,我覺得現有的亂七八糟的縣市界、鄉鎮界也應該一併重新調整。
※ 編輯: ILoveYou77 來自: 220.137.130.2 (05/1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