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板


LINE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phelyl (殘念......)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廢死刑請先經過立法或公投! 時間: Wed Apr 23 22:01:08 2008 死刑的存廢是可以討論的 但令人厭惡的是 法務部長刻意運用職權消極廢除死刑 明明有法律規定、也經過審判 只因為法務部長的信念不同 就把儀式性的職權擴大扭曲使用 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命令的職權 就像總統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一樣只是儀式性功能 法務部長消極不簽署執行死刑命令 豈非一個部長 超越法律和所有審判的法官職權 這種作為合理嗎 試想 如果總統刻意不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 也不循法定途徑否決 難道不是憲政的災難嗎? 死刑的法律救濟途徑並不是落在法務部長身上 更可以確定法務部長的死刑執行命令只是儀式性而沒有實質權力 退一萬步來說 假定 僅僅是假定 法務部長的死刑執行命令有實質的權力 法務部長是否簽署死刑執行命令 應該從一件案子是否還存有法律上的客觀疑點來思考 但台灣目前的狀態 卻是法務部長刻意拒絕所有的死刑執行命令簽署 竟然也沒有對 為何拒絕簽署死刑執行命令 就每一件個案提出 他認為這些個案 法律上仍存在的客觀疑點為何 甚至連一點基本的解釋都沒有 這表示 台灣這幾任的法務部長 任憑一己對死刑存廢的好惡 就超越法律 消極廢除了台灣的死刑制度 難道在民主法治國家 有一種絕對的價值 只因為是「國際潮流」、只因為法律菁英的偏好 就能夠刻意扭曲法律來達成嗎? 廢除死刑 應該透過立法程序或公民投票達成 而非只因為受到少數法律菁英的偏好 就由法務部長透過扭曲法律的方式偷偷摸摸的進行 用「偷偷摸摸」來形容 法務部長故意不簽死刑執行命令很過份嗎 一點也不! 目前拒簽死刑執行命令的歷任法務部長們 敢光明正大的在立法院、在公眾媒體前 解釋他不簽署諸如陳金火等人 死刑命令的原因嗎? 廢除死刑在台灣根本連一個公共議題都稱不上 少數法律菁英藉著很少人知道的管道遊說、施壓 控制了廢死刑的討論 率性的把廢死刑冠以「國際潮流」等等法律理論和「普世人權」的大帽子 剝奪了一般大眾表達廢除死刑與否的參與權力! 目前運作廢除死刑的諸多「人權團體」、法律界人士 不敢訴諸公民意志來表決 實在可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72.124
1F:推 ckplaying:所以說不簽死刑本身就是藐視司法的一種行為 04/23 22:02
2F:→ milen:哈哈~~總算看到有人罵對地方了...馬冏不該負責嗎?? 04/23 22:02
3F:→ ckplaying:要改就改嘛...不改在那邊拖真的是很糟糕 04/23 22:02
4F:推 nightcatman:推本篇 04/23 22:05
5F:推 snow12031:推 04/23 22:07
6F:推 chyl:台肯,除了爭議性大的案子,判刑確定的,不該留的別留下 04/23 22:06
7F:推 ghghfftjack:原PO應該知道不可能公投的 公投會有壓倒性多數反對 04/23 22:09
8F:→ ghghfftjack:有些事情不是人多就是對的 廢死刑我覺得還要多觀察 04/23 22:09
9F:→ ghghfftjack:畢竟這是爭議極大的事 04/23 22:10
10F:推 weq:這種公投才像樣..XDD 不過我想大概不會過吧...就算過了,那配套 04/23 22:09
11F:→ weq:必定讓犯人"生不如死"...這樣有比較有人權嗎?? XDDD 04/23 22:11
12F:推 seeback:將法務部長得行為要求釋憲阿 04/23 22:11
13F:推 mysmalllamb:如果今天立法廢死刑了, 那已經死刑定讞的這30人, 還要 04/23 22:11
14F:→ mysmalllamb:不要執行呢? 04/23 22:12
15F:推 ghghfftjack:應該是執行 好像沒有溯及既往這回事 04/23 22:12
16F:推 nightcatman:這篇寫得太好了 請問可以轉錄嗎? 04/23 22:18
17F:推 a12361510:好文~用力推~收XD 04/23 22:20
18F:推 aaice:沒有溯及既往可是有從輕從新原則 判決確定應該也有適用吧 04/23 22:20
19F:→ ghghfftjack:這個就有請專業的來解答吧....我不是法律系的 04/23 22:23
20F:推 weq:雖然從輕從新,但如果已經不得上訴了又當如何?? XD 04/23 22:24
21F:推 aaice:剛看了一下 新刑法改成從輕從舊原則 但是從輕優先沒變 04/23 22:26
22F:推 tch0818:審判中刑訴302第四款免訴判決 審判後未執行 刑2III免執行 04/23 22:30
23F:→ ghghfftjack:樓上可以轉換成我看的懂得語言嗎? 04/23 22:31
24F:→ tch0818:阿 我打錯了 那是刪除的XD 04/23 22:32
25F:推 xven:現在對人民最直接相關的..只有犯強盜殺人或強姦殺人的案例了 04/23 22:51
26F:推 pmgodie:說的太好了 推 04/23 23:03
27F:推 hermeneutic:推 這才是該放入公投的議題 04/23 23:06
28F:推 drinks:推! 04/23 23:28
29F:推 lerud:不應該公投,很可怕的多數暴力。 多數不一定就對。 04/24 00:04
30F:推 awe332:那要用少數人的決定來否定多數人的想法這樣才對嗎...樓上? 04/24 01:03
31F:→ zimt:總統不能不簽國會的法案 只能附註不同意見書 04/24 01:04
32F:→ zimt:不然依扁皇個性 早就天下大亂了(雖然本來就夠亂了) 04/24 01:05
33F:→ awe332:民主社會本來就是多數決定..多數不一定是對.但是代表大部份 04/24 01:04
34F:→ awe332:人的的意見.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對或錯..只是看你用什麼立場 04/24 01:06
35F:→ awe332:去看每一件事罷了.. 04/24 01:07
36F:推 forever23:一直在那邊多數不一定對,對錯本來就應該由人民決定承擔 04/24 01:16
37F:→ forever23:而不是少數人一直在那嚷著多數暴力 04/24 01:17
38F:推 kenco:現行法務部長是施茂林。不過廢除死刑這也是扁政府的意向 04/24 09:52
-- 以下是心得 轉這篇是為了回應上面874 4/23 roxinnccu □ 台灣適合廢除死刑嗎?? 那篇裏的推文 且這篇與我的看法類似 個人對此事的立場是: 1. 死刑廢除與否應交由公投決定 法律不是自然科學,沒有什麼絕對的對錯可言 因此少數法律界人士以世界司法潮流做為廢死刑的理由, 殊不成立 潮流今天往這邊走,明天說不定就往另一邊走 (例:http://0rz.tw/1741e) 所以盲目追求潮流而不以現實情況來思考, 是很愚蠢的一件事 法律該如何訂定,本來就不該只是由少數人憑一己的理念來決定 而是應該由全體民眾來決定,當然後果也是由全體民眾來承擔 2. 法務部長沒有無故拒絕簽署死刑執行的權限 如所轉的這篇文中所述, 若死刑經三審定獻 所代表的是整個司法系統對此案的判決 而法務部長個人不可能凌駕於整個司法系統之上 因此若要拒簽,應具體說明拒簽的理由為何,是否在判決上有疑點等等 若僅因個人廢死刑的理念來拒簽, 則事實上就是一種瀆職的行為 代表該法務部長已不適任此職位,應自請辭職 --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3 (04/24 16:31) nightcatman: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4/24 16:58
39F:推 JJLi:這一篇其實相當不錯… 04/24 19:54
40F:推 LORDJACK:本來就是這樣, 讓有傳教士心態的人來擔任政府公職 04/25 10:17
41F:→ LORDJACK:真是災難, 不過馬冏也用了好幾位, 很替他們擔心 04/25 10:17
42F:推 shaotzu:還是需要有理想啦,只是千記不能像核四一樣硬來. 04/25 12:54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abyMother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