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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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時間Wed Apr 23 22:20:41 2008
※ 引述《shaka1aka (突如一夜春風來)》之銘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就算真的如您所說的,與他的權限無關;他也可以踢爆這些條文的不合理之處啊。
: 他也可以藉由它的發言,來突顯某些不公義的情形啊。
: 前文已經提過這些條例中的不合理之處,不合理的地方是如此明顯而無法被反駁,
: 您除了「增進效率」與「事後監督或收回權力」外,也沒有辦法提供能避免弊端發生的
: 說明啊;如果真的要等到弊案發生了,才修法收回權力,為什麼不事先做處理?
: 再說一次,「曲突徙薪」「未雨綢繆」,不要亡了羊,才來補牢。
首先, 增進效率所需要的權力, 跟產生弊案所用的權力是一樣的啊
所以需要請立法院的諸公們把這個權力給行政機關
所給的權力, 可以透過實施範圍來限制
從頭到尾立院放出的權力就只在這個機場特區, 不是嗎?
本來面對這種情況, 效率與可能發生的弊端就是綁在一起的
凡是都朝反面思考, 當然何處都會有弊端了
我們可以知道, 就算沒有這些權力, 弊端照樣會發生
但是效率幾乎是一定不會發生
就像一把刀, 磨利了殺魚切菜會比較方便, 同樣的拿來殺人越貨也會比較方便
首先今天我就不覺得這個機關是不受監督的
今天像教育部主秘為何不受監督, 因為上從總統行政院長, 下到教育部長
全都是挺他的
立委壓迫行政院長也沒用, 行政院長從頭到尾就是支持他的下屬的
只有直接換他們的挺頭上司, 總統才有用
今天機場特區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 除非行政院長挺他
不然是鐵定監督的到的
什麼外勞大舉入侵, 大陸醫生集體來台之類的
完全就是幻想嘛... 行政院又沒瞎, 行政院瞎了立法委員也沒瞎
立法委員瞎了, 壹週刊, 頻果日報也沒瞎
所有排除法條的部分, 該部分特區所適用的規範是要行政院同意過後才能實施的
該部分行政院通過後, 特區才有機會去實施看看, 看看又沒有弊端, 有沒有成效
今天當然行政院想實施的特區法條, 當然也可以直接寫入母法中
就是定死了一個數字, 反正有問題之後
再送立法院修改嘛..
那請問立法院平均改一個法條要幾年???
有多少法條躺在立法院裡
立法院要照顧中華民國就已經很蹣頇了
真的適合來創造這個"國中國"嗎?
照顧中華民國失敗了, 會移民的民眾畢竟少之又少
那照顧"國中國"失敗了呢?
這些外資, 國際航線, 轉運中心
跑了會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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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2.84
1F:推 going70:為了利益 無視漠視一切弊端 這得失之間可是國家安全與資產 04/24 09:12
2F:→ going70:立法院效率不彰是該怪這些廢物 還是人民不給權利?? 04/24 09:12
3F:→ going70:一個始終佔了超過半數以上席次的黨團都不檢討自己現在又 04/24 09:13
4F:→ going70:要拿這陋習或是該說明顯且極度嚴重的缺點來要求放權??? 04/24 09:13
5F:→ going70:豈不是本末倒置 能由現行法規限定與制衡的 卻放棄豈不可笑 04/24 09:14
6F:→ going70:今天創造了一個"國家級"的特案 卻只由少數人憑道德把關?? 04/24 09:16
7F:→ going70:不是好傻好天真 還是該說防微杜漸這詞都忘記了... 04/24 09:16
8F:→ going70:另外不要將主題講偏了 之前制度上就有問題現在還要擴大?? 04/24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