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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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Re: 科学园区 vs 航空特区 管理条例比较
时间Wed Apr 23 22:20:41 2008
※ 引述《shaka1aka (突如一夜春风来)》之铭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亚南)》之铭言:
: 就算真的如您所说的,与他的权限无关;他也可以踢爆这些条文的不合理之处啊。
: 他也可以藉由它的发言,来突显某些不公义的情形啊。
: 前文已经提过这些条例中的不合理之处,不合理的地方是如此明显而无法被反驳,
: 您除了「增进效率」与「事後监督或收回权力」外,也没有办法提供能避免弊端发生的
: 说明啊;如果真的要等到弊案发生了,才修法收回权力,为什麽不事先做处理?
: 再说一次,「曲突徙薪」「未雨绸缪」,不要亡了羊,才来补牢。
首先, 增进效率所需要的权力, 跟产生弊案所用的权力是一样的啊
所以需要请立法院的诸公们把这个权力给行政机关
所给的权力, 可以透过实施范围来限制
从头到尾立院放出的权力就只在这个机场特区, 不是吗?
本来面对这种情况, 效率与可能发生的弊端就是绑在一起的
凡是都朝反面思考, 当然何处都会有弊端了
我们可以知道, 就算没有这些权力, 弊端照样会发生
但是效率几乎是一定不会发生
就像一把刀, 磨利了杀鱼切菜会比较方便, 同样的拿来杀人越货也会比较方便
首先今天我就不觉得这个机关是不受监督的
今天像教育部主秘为何不受监督, 因为上从总统行政院长, 下到教育部长
全都是挺他的
立委压迫行政院长也没用, 行政院长从头到尾就是支持他的下属的
只有直接换他们的挺头上司, 总统才有用
今天机场特区做了什麽天怒人怨的事, 除非行政院长挺他
不然是铁定监督的到的
什麽外劳大举入侵, 大陆医生集体来台之类的
完全就是幻想嘛... 行政院又没瞎, 行政院瞎了立法委员也没瞎
立法委员瞎了, 壹周刊, 频果日报也没瞎
所有排除法条的部分, 该部分特区所适用的规范是要行政院同意过後才能实施的
该部分行政院通过後, 特区才有机会去实施看看, 看看又没有弊端, 有没有成效
今天当然行政院想实施的特区法条, 当然也可以直接写入母法中
就是定死了一个数字, 反正有问题之後
再送立法院修改嘛..
那请问立法院平均改一个法条要几年???
有多少法条躺在立法院里
立法院要照顾中华民国就已经很蹒顸了
真的适合来创造这个"国中国"吗?
照顾中华民国失败了, 会移民的民众毕竟少之又少
那照顾"国中国"失败了呢?
这些外资, 国际航线, 转运中心
跑了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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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2.84
1F:推 going70:为了利益 无视漠视一切弊端 这得失之间可是国家安全与资产 04/24 09:12
2F:→ going70:立法院效率不彰是该怪这些废物 还是人民不给权利?? 04/24 09:12
3F:→ going70:一个始终占了超过半数以上席次的党团都不检讨自己现在又 04/24 09:13
4F:→ going70:要拿这陋习或是该说明显且极度严重的缺点来要求放权??? 04/24 09:13
5F:→ going70:岂不是本末倒置 能由现行法规限定与制衡的 却放弃岂不可笑 04/24 09:14
6F:→ going70:今天创造了一个"国家级"的特案 却只由少数人凭道德把关?? 04/24 09:16
7F:→ going70:不是好傻好天真 还是该说防微杜渐这词都忘记了... 04/24 09:16
8F:→ going70:另外不要将主题讲偏了 之前制度上就有问题现在还要扩大?? 04/24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