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看板Policy
標題Re: 航空城特別條例的爭議點
時間Wed Apr 23 13:35:08 2008
→ Alexboo:第二, 經濟日報有提到, 你要給特區內薪資權力, 如何能保證 04/23 03:06
→ Alexboo:特區內薪資偏低的勞工不會逃脫到區外尋求更高的薪資? 04/23 03:06
→ Alexboo:第三, 同樣是經濟日報提的, 當你落地簽的人數有十萬人的時 04/23 03:07
→ Alexboo:候, 你怎麼管理這些人真的是要到特區內從事商業行為?
關於這個我倒是有想法,
這就變成,在裡面的想出來,在外面的想進去,
不在特區的廠商,外勞適用勞基法,所以廠商想進去,
在特區的外勞與落地商務人士,前者想出來,後者未必都是來台灣進行商務的,
所以他們也想離開特區
說特區是國中國,不全然是法律上的,而是現實面也是,
很明顯的,為了規範與管制,特區必須圍起圍牆鐵柵,進行陸上的口岸管制進出,
變成要進特區比較簡單,要出來,不論人員與貨物,要到台灣境內,
都還得再經一道檢查
只有這麼做才能管理一些弊端,上述的外勞逃逸問題,商務人士是否是真的商務人士的
問題,以及走私違禁品的問題,
事實上從條文中,可以看得出,他們多少有想過這問題,不過沒想得太深入
還是奉勸支持的人士,大部份人其實都不反對,但那不代表我們就全盤接受一種
粗糙的觀點,光是針對安全問題,通信與電磁問題,就需要多出好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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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37.47
1F:推 shaotzu:蠻同意妳的觀點,有法律,就有人想鑽漏洞. 04/23 13:51
2F:→ shaotzu:條例部分是訂大的,可在施行細則上對鑽漏洞的防範. 04/23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