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看板Policy
标题Re: 航空城特别条例的争议点
时间Wed Apr 23 13:35:08 2008
→ Alexboo:第二, 经济日报有提到, 你要给特区内薪资权力, 如何能保证 04/23 03:06
→ Alexboo:特区内薪资偏低的劳工不会逃脱到区外寻求更高的薪资? 04/23 03:06
→ Alexboo:第三, 同样是经济日报提的, 当你落地签的人数有十万人的时 04/23 03:07
→ Alexboo:候, 你怎麽管理这些人真的是要到特区内从事商业行为?
关於这个我倒是有想法,
这就变成,在里面的想出来,在外面的想进去,
不在特区的厂商,外劳适用劳基法,所以厂商想进去,
在特区的外劳与落地商务人士,前者想出来,後者未必都是来台湾进行商务的,
所以他们也想离开特区
说特区是国中国,不全然是法律上的,而是现实面也是,
很明显的,为了规范与管制,特区必须围起围墙铁栅,进行陆上的口岸管制进出,
变成要进特区比较简单,要出来,不论人员与货物,要到台湾境内,
都还得再经一道检查
只有这麽做才能管理一些弊端,上述的外劳逃逸问题,商务人士是否是真的商务人士的
问题,以及走私违禁品的问题,
事实上从条文中,可以看得出,他们多少有想过这问题,不过没想得太深入
还是奉劝支持的人士,大部份人其实都不反对,但那不代表我们就全盘接受一种
粗糙的观点,光是针对安全问题,通信与电磁问题,就需要多出好多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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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37.47
1F:推 shaotzu:蛮同意你的观点,有法律,就有人想钻漏洞. 04/23 13:51
2F:→ shaotzu:条例部分是订大的,可在施行细则上对钻漏洞的防范. 04/23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