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亞南)
看板Policy
標題Re: [轉錄]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時間Tue Apr 22 21:40:52 2008
※ 引述《shaka1aka (突如一夜春風來)》之銘言:
: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這篇給a大
: : 我在覺得你好像認為「以前立的法,被特別條例排除了」
: : 就是「立法權自宮」
: 本來特別法就是為了要排除一般法的部份法條。
: 會引起爭議的,就是在於這個排除是有必要還是沒有。
: 如果一件事能夠不排除一般法的適用就能解決的,卻特別來排除一般法,這其實就
: 代表不恰當。
: 稅率就是就是比韓國高又如何,特別法不能規定在一定期間內給予進駐企業優惠,
: 像是繳稅時給予幾%的折算,又或是幾免幾減?
: 這些部份都能以不排除適用一般法的情況下,加以修正。
: 而罵的便是這些為了過關不顧未來,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傢伙。
: 在黨國威權時代的所謂高效運作機制,是能夠套用在現今民主體制中的嗎?
: 現在是有重大事故還是戰爭了?
所以我們不是應該討論的是, 這些條文的內容
有沒有必要, 或是對國家經濟沒有幫助嗎?
從頭到尾這就是一個遵循體制的法案
如果今天國民黨跟民進黨搞民主紀念館一樣
舊法還沒廢, 就硬搞一個民主紀念館
哪當然是不遵循國家體制
今天把法案送來審, 就是尊重國家體制了
至於哪些什麼左手監督右手的就亙不值得一提了
這樣說的話那台大總務處也不受監督
因為總務處受校長監督, 校長受教育部監督
教育部受行政院監督
監督了這麼多層, 還是沒有監督, 因為沒有被立法委員直接監督就不算監督
不是嗎?
至於稅率等問題, 立法院討論出來的稅率, 永遠趕不上別國的稅率變化
今天A立委說3%, B立委說4%, C立委說5%
又有什麼根據呢?, 不過是憑空跟菜市場喊價一樣
你喊3%, 別國不用立委同意, 馬上改2.8%
等你立法院通過 2.5%, 人家馬上改2.2%
商業競爭就是這麼殘酷, 人家制度上的反應比台灣快
就硬是贏你一節
最後就是, 特區這東西本來就是實驗性質, 有風險的
一開始本來就是抄各國的, 沒有實際營運的經驗
立委光憑嘴砲怎麼可能訂出合適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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