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時間Mon Apr 21 19:16:29 2008
※ 引述《CM1350619 (我閉上眼睛看世界)》之銘言:
: 實行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國家
: 比較為人所知的應該就是香港及新加坡
: 此法有許多特別之處
: 其為有罪推定且舉證責任在被告身上
: 現若檢察官發現某公務員有不明來源財產增加即可起訴
: 而被告必須證明此財產之來源為合法
: 否則即為有罪
: 在我個人覺得此法很不錯
: 尤其是將舉證責任交給被告
: 希望立法院可以推動此法案
: 雖然似乎是以較高標準的方式看待公務人員...
: 不知道大家對此法有什麼想法呢?
行政,立法,司法
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石
倘若本身政治人物行為本身就有問題
那政治力玩一玩根本也不會有什麼事
除非是政治鬥爭失敗或其他虛無的事件
奕或是更高層授意查辦,倘若更高層本身就有問題?
就算高層要推也是要靠整個制度下去運作
但當制度裡面的人本身就不清楚就不會玩嗎?
到頭來這條法律可能變成政治鬥爭的產物
...
某一討論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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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2.5.197
1F:推 oodh:如果能「公開」也許能讓這個組織防弊,但還沒有定罪就公開 04/21 22:24
2F:推 oodh:等於是黑涵的幫兇 會讓也許是清白的人無端受到謠言中傷 04/21 22:24
3F:推 oodh:我覺得運作起來不會太理想... 04/2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