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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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
时间Mon Apr 21 19:16:29 2008
※ 引述《CM1350619 (我闭上眼睛看世界)》之铭言:
: 实行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国家
: 比较为人所知的应该就是香港及新加坡
: 此法有许多特别之处
: 其为有罪推定且举证责任在被告身上
: 现若检察官发现某公务员有不明来源财产增加即可起诉
: 而被告必须证明此财产之来源为合法
: 否则即为有罪
: 在我个人觉得此法很不错
: 尤其是将举证责任交给被告
: 希望立法院可以推动此法案
: 虽然似乎是以较高标准的方式看待公务人员...
: 不知道大家对此法有什麽想法呢?
行政,立法,司法
这是一个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
倘若本身政治人物行为本身就有问题
那政治力玩一玩根本也不会有什麽事
除非是政治斗争失败或其他虚无的事件
奕或是更高层授意查办,倘若更高层本身就有问题?
就算高层要推也是要靠整个制度下去运作
但当制度里面的人本身就不清楚就不会玩吗?
到头来这条法律可能变成政治斗争的产物
...
某一讨论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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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2.5.197
1F:推 oodh:如果能「公开」也许能让这个组织防弊,但还没有定罪就公开 04/21 22:24
2F:推 oodh:等於是黑涵的帮凶 会让也许是清白的人无端受到谣言中伤 04/21 22:24
3F:推 oodh:我觉得运作起来不会太理想... 04/2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