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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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時間Sun Apr 20 14:51:30 2008
※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作者: vacuumguitar (北七喔...) 看板: KMT
標題: 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時間: Sun Apr 20 14:48:02 2008
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政策本身 探討類似性質的政策到底該不該推行
第二個層次是憲政層次 政策被放在憲政的大架構下 如果政策本身沒有問題
那就是憲政制度無法因應該政策潮流作調整
政策本身 以東亞國家經濟發展的經驗 包含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
最重要的特色就是以政治領導產業發展 在政府利用政策優惠後引導特定產業
這在全世界各國都開始慢慢有這種潮流 又被學者克魯曼稱為 新重商主義
資助重點產業 以政策保護 優惠的方式 同時吸引外資 試圖改善本身生產要素稟賦
讓國家跟產業都能進步 在世界的排名向前進
但是同時 這樣的策略也造成疑慮 特別是西方老牌民主國家 他們擔心政治領導經濟
會造成圖利特定財團 或著形成特權
^^^^^^^^^^^^^^^^^^^^^^^^^ 這也是許多網友擔心的
然而透過制衡機制的設計 還有細部政策的限制 應可以避免這種情形
包含了政策上 應該以一套公定標準來審核公司進駐與否
只要該套標準經過民主程序 並且獲得各方認同 則較能避免圖利特定財團的情形
只要符合條件 就都可以平等的身份進入
這個部份我國做得並不差
另外就需要依靠憲政制度上國會的制衡
這就來到 憲政制度的層次
中華民國現行的憲政制度問題在於 總統對於行政院長的影響力太大
加上許多人事的決定都不需要國會同意(從閣揆開始就不需國會同意)
這會造成總統在閣揆背後擁有巨大的影響力
從各部會首長 公營事業董事長 都不需要經過國會的同意
造成總統有權卻無責
因此 此次航空城的問題 只是一個憲政缺陷的縮影
政策的本身 如同第一個層次分析的 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問題是出在 整個憲政制度給予行政權太大的人事權 而總統又往往可以上下其手
讓許多人事的酬庸性質濃厚 更充滿特權跟政治化領導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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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odh :借轉 04/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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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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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oodh:一條 在法條外、整體政局的觀點,也許更符合實際上社會在討論 04/20 14:51
3F:→ oodh:該法條時的情境設定; 轉過來給大家參考, 04/20 14:52
4F:→ oodh:但討論請聚焦於政策、法條 04/20 14:53
5F:推 vacuumguitar:我只從大方向申論啦^^a 細部如何規定一定更值得討論 04/20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