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大師)
看板PoleStar
標題Re: [請益] 請問版主,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時間Sun Apr 24 13:25:55 2016
對於這問題W版你還沒正面回應我的問題:
※ 引述《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之銘言:
: 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
: 本板是公開的,每個人來到這邊都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 不能因為其他人對你的發言不符合預期,就限制對方的發言內容必須符合你滿意的程度,
: 況且本次事件我認為也未達違反板規的程度
: 能言之有物當然最好,
: 你總不能期待每個人都能言之有物,但至少代表一個人的意見
上一次我曾經提到要不要找教授來背書說(學術討論,應不應負舉證責任??)
,你顯然還沒正面回答我這件事。 不好意思雖然本版是公開,也有自由發表
意見的權力,但本版屬於""學術類版"",也不是八卦版,學理研討當然要附
舉證責任。
不然就是造謠或是""沒有根據""的指控。發表意見不等於""無的放矢""。
同樣的爭議也在其他命理相關版面發生過。所以忌然會引起爭議當然就需
訂立相關規定。
對於意見,代表一個人的意見又如何?? 當這個意見涉及不實指控或者違反
學術研討的規則時,為意見而意見的意義是??
此外,你可能忘了,現在是民主社會,要是你這麼堅持,也不願找教授來當第
三方公正,那就按民主制度來阿,讓版友大家來投票嘛~!! 看是版友認為在本
版學術研討應不應負舉證責任?? 少數服從多數。這樣最沒爭議。
: 只要符合程序的檢舉我都會處理
: 不過板規3.3是由板務人員判斷是否有影響,
: 根據你的回覆,本篇的意見確實有很多值得參考的地方,
: 因為你有點出一些重點,這也是我一再重覆重申組規的原因,
: 謝謝你的意見
: WinDance
: 2016.04.24
: ※ 引述《PhoenixSu (來算命吧)》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益] 請問版主,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 : 時間: Sun Apr 24 00:46:43 2016
: : 我只是個紫微斗數的愛好者,喜歡沒事跟朋友說說
: : 自己有一般的事業要顧,也不打算以命理過活
: : 因此來板上也就是想看人解盤,或是一些學術上的探討
: : 不管講的是哪派,對或錯,至少都是個理論,可以參考
: : 但像這篇 #1LtMPe_i (PoleStar) ,除了「不是這樣」,什麼也沒說
: : 也許有人喜歡私下討論,不想把自己的招式公開,倒也無妨
: : 不過這種文章就沒什麼營養,而且還不只一篇
: : 如果本板的目的是學術討論,就該言之有物
: : 而不是只說別人說錯,而卻又不說出怎樣才是對的
: : 但如果本板是默許檯面下的商業行為,那這看來就是同業的中傷
: : 但也與我無關,只是這裡的文章就不太營養,有點銅臭味
: : 我也認為版主在處理這種不營養文章的態度不夠積極
: : 這是我的主觀認定,也有憑有據,希望版主能好好管理
: : 至於這樣講講就被檢舉?我不在乎,反正我又不是來做生意的
: : 只覺得這是有點好笑的鬧劇
: : --
: : → WinDaNcE: 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這個板是公開的,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04/24 10:24
--
當今PTT紫微斗數版(LIFE版)第一名師!!
冠元派紫微斗數創派宗師~斗數界第一美型男 gkc 冠元大師!!
在紫微斗數版創下PTT所有命理版『網友指名問命文章最高紀錄』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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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98.18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oleStar/M.1461475558.A.50F.html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4:41:58
1F:→ WinDaNcE: 教授背書是你自己要找教授確認,什麼時候變成我找教授背 04/24 14:50
2F:→ WinDaNcE: 書,你回去看一下,我質疑你的解讀文字能力?另外,本 04/24 14:50
3F:→ WinDaNcE: 事件核心很簡單,我們ㄧ件一件來,會輪到你的,別急。 04/24 14:50
奇怪囉~你上次明明說:
→ WinDaNcE: 好啊~ 03/27 18:47
^^^^^^^^^^^^^^^^^^^^^^^^
好阿是你說的~還有我更質疑你的解讀能力,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請你回應寄信時
你(偷換概念)導致我無法寄信這件事。何時你有看到""我叫你寄信給教授""相關
的字眼??
→ WinDaNcE: 非常歡迎~透過學界的看法也不錯~請gkc大寄信,順便瞭解一 03/27 18:48
→ WinDaNcE: 下不同領域的看法 03/27 18:48
→ WinDaNcE: 紫微斗數上的文章要如何做到所謂符合學術文的要求 03/27 18:48
→ WinDaNcE: 寄的時候請c.c.給我一份
[email protected] 03/27 18:50
→ WinDaNcE: 這樣可以避免斷章取義各說各話,謝謝囉 03/27 18:50
不要偷換概念,我上面文章內明明是寫~~~:
(所以,空口說白話本來就是學術研討上的大忌,你寫信去問台大哪個教授都會說我說的
是對的。)
所以要寄信去確認的問題是
學術研討應不應該附""學理根據""及""舉證責任""??
而非
紫微斗數上的文章要如何做到所謂符合學術文的要求
所以很明顯你偷換概念,至於如何符合學術文的要求,我下篇以說出了解決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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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次我文章的內容部分表示你偷換概念,所以對於我說的原議題,
你並沒有提出任何回應。
很抱歉本人沒那麼容易唬弄過去。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00:27
4F:→ WinDaNcE: 很顯然你並沒有寄 04/24 15:04
因為你偷換概念阿。
只要你現在確認說你要確認得議題是
(學術討論應不應負舉證責任)這件事。
我馬上就寄,如何??
然後如果教授認證說我的說法正確,你W版請不要有任何異議如何??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07:10
5F:→ WinDaNcE: 我需要你內容的證明,來自台大教授的說明。學術論文的 04/24 15:05
6F:→ WinDaNcE: 類型你研究過嗎?gkc? 04/24 15:05
當然研究過,你想要證明可阿,但是請先現在確認清楚要確定的(問題)
是甚麼??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11:32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19:49
7F:→ WinDaNcE: 真的厚 04/24 15:22
8F:→ gkc: 沒錯,趕快確認我說的那兩點。 04/24 15:24
9F:→ WinDaNcE: Aki0530的問題先解決,我再找時間和討論你的主張,別急 04/24 16:05
10F:→ WinDaNcE: :) 04/24 16:05
※ 編輯: gkc (114.44.170.144), 04/25/2016 00:37:21
※ 編輯: gkc (114.44.170.144), 04/25/2016 00: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