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0530 (Lonely & Down)
看板PoleStar
標題Re: [研討] 關於太陰星在亥宮
時間Sun Nov 27 11:18:43 2011
※ 引述《shin770107 (彭彭)》之銘言:
: ※ 引述《aki0530 (Lonely & Down)》之銘言:
: : → aki0530:推shin770107~"格局"的定義應該要更嚴謹,不是到處都是格局 11/25 07:33
: : 推 EVA010200:給shin770107,至少人家有根據,而你說不出什麼內涵 11/25 08:14
: EVA 可能有些誤會末學的意思了,末學的意思是說學習《全書》的格局時不要只是
: 硬背死記,裡面有些「藏起來」的條件與規則有待整理與臨床考證,而不是有意地想要
: 批評誰,表達不當的地方還望見諒。
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推文會被貼在裡面,為了避免因討論而產生誤會,還是解釋一下 ^^"
對shin770107網友的看法,我覺得相當贊同,先希望您不要誤會囉! :)
: 以末學先前所舉的例子來說,《斗數骨髓賦》有云:
:
: 「極居卯酉多為脫俗僧人
: 紫微為北極如坐守命宮加殺定主僧道無殺加吉化左右魁鉞主貴」
: 望文生義,則紫貪居卯酉之格,逢四殺空劫冲破是為僧道之格,且如原文所說的「
: 脫俗僧人」。脫俗者,庸俗不染也。然而在《太微賦》又有如此論述:
: 「輔弼夾帝為上品,桃花犯主為至淫
: 假如身命紫微與貪狼同垣男女邪淫奸詐巧謝得後悟得輔弼夾帝貪狼受制則不
: 拘此論」
: 「帝遇凶徒雖獲吉而無道
: 假如紫微守身命遇有權祿刑忌同為雖吉無凶只是為人心術不正」
上述摘錄幾段有關於"紫微貪狼坐命"的內容幾乎於每本斗數書籍中均可看到
卻正因為沒有說明清楚附加條件,才會讓許多人感到誤解和相互矛盾
以下將對shin770107網友提出aki個人的看法,提供參考並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 吉處暫且不論,因為前後具有一致性。邏輯來說,不染庸俗之僧跟心術不正不是起
: 了很大的矛盾說嗎?那這樣要如何區別出「桃花犯主」、「極居卯酉」,不就需要實際
: 的例子來輔證不是嗎?(在末學的經驗裡,若命、身只見空亡者,可論脫俗僧人,且早
: 發學修之願,親近佛道;而四殺來犯,則酒色財氣,戀花貪杯;無殺湊則格局高,單會
: 火、鈴,有爆發運,然不及火貪、鈴貪在戌。)
「桃花犯主」、「極居卯酉」的"首要條件"一定是要紫微貪狼在卯酉坐命才成立
然而"不染庸俗之僧"或"心術不正"卻需要配合其他條件才能進一步判斷究竟是何者
若執著於文字表面含意或單一標準,在學習或論斷時都是很容易出錯的
「桃花犯主」是除紫微貪狼坐命以外,還須見紅鸞、天喜、咸池、天姚四顆桃花星才算
紫微為帝星,貪狼欲望強,逢桃花星則更突顯追求愛欲本質,故古文中有此評價
「極居卯酉」則是除不見桃花星以外,也不能照見昌曲火鈴(此四星會與貪狼形成格局)
同時必須同見空劫或兩者其一,會讓貪狼重欲的特質轉化為著重於精神思考的追求
同樣是紫微貪狼於卯酉坐命,卻因照會星曜不同,會有完全不同的情形出現
大多數書本上均未進一步將"進階條件"再做解釋,故造成誤解的機率很大
原po其實可以多排同樣是紫微貪狼坐命的命盤,再從細節做觀察,便可發現相異之處
: 在《全書》裡類似衝突矛盾不斷的例子還有「巨機卯酉」、「紫破辰戌」、「貪武
: 同行」、「巨日寅申」……不勝枚舉。末學認為《全書》並非一人一時之作(當然這樣
: 的立論也沒有實際的考證……,EVA 兄可視為是末學一廂情願的說法),是故掌握全書
: 的邏輯是在鑽研的過程中必須要苦下功夫的地方,不可斷章取義執一而論,所以末學才
: 會推文說:「單純只背格局隨隨便便就會論歪的。」
其實《全書》中所舉的例子,細推其詳細構成條件,"大部份"是沒有矛盾的!
shin770107網友有心想要討論的話,不妨多舉出有疑問的文句
只要在所學及所會之範圍內,aki都會不吝於將任何想法提供您參考或分享
我很認同您「單純只背格局隨隨便便就會論歪的」的推文,也請您不要誤會啦! ^^"
: 若造成原PO、EVA 大的誤會,在此說聲抱歉,是末學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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