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0530 (Lonely &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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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研讨] 关於太阴星在亥宫
时间Sun Nov 27 11:18:43 2011
※ 引述《shin770107 (彭彭)》之铭言:
: ※ 引述《aki0530 (Lonely & Down)》之铭言:
: : → aki0530:推shin770107~"格局"的定义应该要更严谨,不是到处都是格局 11/25 07:33
: : 推 EVA010200:给shin770107,至少人家有根据,而你说不出什麽内涵 11/25 08:14
: EVA 可能有些误会末学的意思了,末学的意思是说学习《全书》的格局时不要只是
: 硬背死记,里面有些「藏起来」的条件与规则有待整理与临床考证,而不是有意地想要
: 批评谁,表达不当的地方还望见谅。
不知道为什麽我的推文会被贴在里面,为了避免因讨论而产生误会,还是解释一下 ^^"
对shin770107网友的看法,我觉得相当赞同,先希望您不要误会罗! :)
: 以末学先前所举的例子来说,《斗数骨髓赋》有云:
:
: 「极居卯酉多为脱俗僧人
: 紫微为北极如坐守命宫加杀定主僧道无杀加吉化左右魁钺主贵」
: 望文生义,则紫贪居卯酉之格,逢四杀空劫冲破是为僧道之格,且如原文所说的「
: 脱俗僧人」。脱俗者,庸俗不染也。然而在《太微赋》又有如此论述:
: 「辅弼夹帝为上品,桃花犯主为至淫
: 假如身命紫微与贪狼同垣男女邪淫奸诈巧谢得後悟得辅弼夹帝贪狼受制则不
: 拘此论」
: 「帝遇凶徒虽获吉而无道
: 假如紫微守身命遇有权禄刑忌同为虽吉无凶只是为人心术不正」
上述摘录几段有关於"紫微贪狼坐命"的内容几乎於每本斗数书籍中均可看到
却正因为没有说明清楚附加条件,才会让许多人感到误解和相互矛盾
以下将对shin770107网友提出aki个人的看法,提供参考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吉处暂且不论,因为前後具有一致性。逻辑来说,不染庸俗之僧跟心术不正不是起
: 了很大的矛盾说吗?那这样要如何区别出「桃花犯主」、「极居卯酉」,不就需要实际
: 的例子来辅证不是吗?(在末学的经验里,若命、身只见空亡者,可论脱俗僧人,且早
: 发学修之愿,亲近佛道;而四杀来犯,则酒色财气,恋花贪杯;无杀凑则格局高,单会
: 火、铃,有爆发运,然不及火贪、铃贪在戌。)
「桃花犯主」、「极居卯酉」的"首要条件"一定是要紫微贪狼在卯酉坐命才成立
然而"不染庸俗之僧"或"心术不正"却需要配合其他条件才能进一步判断究竟是何者
若执着於文字表面含意或单一标准,在学习或论断时都是很容易出错的
「桃花犯主」是除紫微贪狼坐命以外,还须见红鸾、天喜、咸池、天姚四颗桃花星才算
紫微为帝星,贪狼欲望强,逢桃花星则更突显追求爱欲本质,故古文中有此评价
「极居卯酉」则是除不见桃花星以外,也不能照见昌曲火铃(此四星会与贪狼形成格局)
同时必须同见空劫或两者其一,会让贪狼重欲的特质转化为着重於精神思考的追求
同样是紫微贪狼於卯酉坐命,却因照会星曜不同,会有完全不同的情形出现
大多数书本上均未进一步将"进阶条件"再做解释,故造成误解的机率很大
原po其实可以多排同样是紫微贪狼坐命的命盘,再从细节做观察,便可发现相异之处
: 在《全书》里类似冲突矛盾不断的例子还有「巨机卯酉」、「紫破辰戌」、「贪武
: 同行」、「巨日寅申」……不胜枚举。末学认为《全书》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当然这样
: 的立论也没有实际的考证……,EVA 兄可视为是末学一厢情愿的说法),是故掌握全书
: 的逻辑是在钻研的过程中必须要苦下功夫的地方,不可断章取义执一而论,所以末学才
: 会推文说:「单纯只背格局随随便便就会论歪的。」
其实《全书》中所举的例子,细推其详细构成条件,"大部份"是没有矛盾的!
shin770107网友有心想要讨论的话,不妨多举出有疑问的文句
只要在所学及所会之范围内,aki都会不吝於将任何想法提供您参考或分享
我很认同您「单纯只背格局随随便便就会论歪的」的推文,也请您不要误会啦! ^^"
: 若造成原PO、EVA 大的误会,在此说声抱歉,是末学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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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大易学社,师情话易,紫微斗数好好玩~
: FB: 紫微斗数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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