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oi (法律與道德的等成本線)
看板Pingpong
標題Re: 台大盃邀請函
時間Sun Apr 8 02:42:53 2007
※ 引述《panchihyu (winner)》之銘言:
: 3.參加過93、94學年度大專盃者不得參與此比賽
請問一下,為什麼4/01的文章是參加今年度大專杯者不得參加
到了4/04號又變成參加93、94學年度大專杯者不得參加比賽?
現在都民國96年了,為什麼還要去規範到93的事情呢?
當完兵回來也兩年沒打球了,
這樣規定實在是很沒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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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0.81
1F:推 seeocean:@@ 對阿好奇怪的規定喔~ 複製後忘記改年份? 04/08 03:10
2F:推 lej:噗 這個想就知道一定只是複製後忘了改嘛 原PO別緊張.. 04/08 11:23
3F:推 lej:恩恩 原PO是台大的嗎 這個ID好陌生 Orz.如果是的話 來加入社團 04/08 11:25
4F:推 lej:喔喔 好像學弟的寫法沒有問題 Orz.. 今年的大專盃是2007大專盃 04/08 11:39
5F:→ lej:也可以叫96大專盃,如果以學年度來稱的話算是95學年度辦的大專 04/08 11:40
6F:→ lej:盃, 所以去年的大專盃是叫2006大專盃,95大專盃,94學年度大專盃 04/08 11:41
7F:→ lej:往常的台大盃 大概是規定到過去兩年的大專盃球員不得上場 04/08 11:42
8F:推 yinda:lej妳不會覺得推文很麻煩嗎...>< 04/08 11:54
9F:→ yinda:按照「當完兵沒打球這句」 應該是校外的同好~ 04/08 11:55
10F:→ yinda:因為校內的校隊我想不出來有誰會想來打...>< 04/08 11:56
11F:推 yinda:不過想一想~如果原po是校隊的又從社團重來~那也很不錯ㄟ~ 04/08 11:59
12F:→ yinda:剛好補充兵源~:P 可惜法桌人很多了...>< 04/08 12:00
13F:推 lej:哈哈 因為一開始覺得推文就行了 結果發現自己有點搞錯 只好繼 04/08 13:55
14F:→ lej:續推 Orz... 04/08 13:55
15F:推 seeocean:你們聊的好開心..... 04/09 17:51
16F:→ seeocean:話說lej ...女生點...誰打? 04/09 17:51
17F:推 lej:喔喔 就你拉 剪掉小雞雞來打女生點吧... 04/09 19:40
18F:推 itziris:哈哈哈哈 對不起我笑了.... 04/09 22:25
19F:推 seeocean:= = ....很冷耶....呼 04/10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