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oi (法律与道德的等成本线)
看板Pingpong
标题Re: 台大盃邀请函
时间Sun Apr 8 02:42:53 2007
※ 引述《panchihyu (winner)》之铭言:
: 3.参加过93、94学年度大专盃者不得参与此比赛
请问一下,为什麽4/01的文章是参加今年度大专杯者不得参加
到了4/04号又变成参加93、94学年度大专杯者不得参加比赛?
现在都民国96年了,为什麽还要去规范到93的事情呢?
当完兵回来也两年没打球了,
这样规定实在是很没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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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3.30.81
1F:推 seeocean:@@ 对阿好奇怪的规定喔~ 复制後忘记改年份? 04/08 03:10
2F:推 lej:噗 这个想就知道一定只是复制後忘了改嘛 原PO别紧张.. 04/08 11:23
3F:推 lej:恩恩 原PO是台大的吗 这个ID好陌生 Orz.如果是的话 来加入社团 04/08 11:25
4F:推 lej:喔喔 好像学弟的写法没有问题 Orz.. 今年的大专盃是2007大专盃 04/08 11:39
5F:→ lej:也可以叫96大专盃,如果以学年度来称的话算是95学年度办的大专 04/08 11:40
6F:→ lej:盃, 所以去年的大专盃是叫2006大专盃,95大专盃,94学年度大专盃 04/08 11:41
7F:→ lej:往常的台大盃 大概是规定到过去两年的大专盃球员不得上场 04/08 11:42
8F:推 yinda:lej你不会觉得推文很麻烦吗...>< 04/08 11:54
9F:→ yinda:按照「当完兵没打球这句」 应该是校外的同好~ 04/08 11:55
10F:→ yinda:因为校内的校队我想不出来有谁会想来打...>< 04/08 11:56
11F:推 yinda:不过想一想~如果原po是校队的又从社团重来~那也很不错ㄟ~ 04/08 11:59
12F:→ yinda:刚好补充兵源~:P 可惜法桌人很多了...>< 04/08 12:00
13F:推 lej:哈哈 因为一开始觉得推文就行了 结果发现自己有点搞错 只好继 04/08 13:55
14F:→ lej:续推 Orz... 04/08 13:55
15F:推 seeocean:你们聊的好开心..... 04/09 17:51
16F:→ seeocean:话说lej ...女生点...谁打? 04/09 17:51
17F:推 lej:喔喔 就你拉 剪掉小鸡鸡来打女生点吧... 04/09 19:40
18F:推 itziris:哈哈哈哈 对不起我笑了.... 04/09 22:25
19F:推 seeocean:= = ....很冷耶....呼 04/10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