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
看板Philharmonic
標題Re: [公告] 板務MKII
時間Mon Feb 6 01:20:50 2006
※ 引述《prc ( 小波的大玩偶 )》之銘言:
: ※ 引述《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之銘言:
: : 恕刪
: : 關於職權劃分,我看這樣吧
: : 以下三方案,大家投票(或者直接由社長決定比較快啦!)
: : 1.依現狀,大家對內現有的發表意見,板主直接在修改.
: : 2.的先移走,大家在板上討論出共識後再重新加上.
: : 3.的先移走,開會討論再加上.
雖然社長已經決定是3了,我還是回一下這篇.
: 我選3.
: 因為規則的訂定會影響到幹部的自由
: 也就是一個人從社員變成幹部
: 有些事便從可做可不做變成非做不可
: 而我的看法是
: 社團幹部是無給薪
: 幹部的推選在本社的情況又多是眾人推舉
: 而非完全自願報名參選或擔任職務
: 這樣的情況使得我們不能完全把其他大型社團或政府運作的模式
: 直接套用在社上
我完全反對這種想法.
幹部本來就沒有自由,難不成學術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辦小組?
過去小弟擔任幹部時期,就曾因缺乏"非常明文的規定與分工"導致幹部間惡言相向的
火爆場面,姑且不論過程中誰是誰非,但很顯然責任制度是有迫切必要的!
: 可以避免一些錯誤的類比因而影響社員權益的情況
: (不過討論如果是期初的話我就不能去了Orz)
錯誤的類比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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