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
看板Philharmonic
标题Re: [公告] 板务MKII
时间Mon Feb 6 01:20:50 2006
※ 引述《prc ( 小波的大玩偶 )》之铭言:
: ※ 引述《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之铭言:
: : 恕删
: : 关於职权划分,我看这样吧
: : 以下三方案,大家投票(或者直接由社长决定比较快啦!)
: : 1.依现状,大家对内现有的发表意见,板主直接在修改.
: : 2.的先移走,大家在板上讨论出共识後再重新加上.
: : 3.的先移走,开会讨论再加上.
虽然社长已经决定是3了,我还是回一下这篇.
: 我选3.
: 因为规则的订定会影响到干部的自由
: 也就是一个人从社员变成干部
: 有些事便从可做可不做变成非做不可
: 而我的看法是
: 社团干部是无给薪
: 干部的推选在本社的情况又多是众人推举
: 而非完全自愿报名参选或担任职务
: 这样的情况使得我们不能完全把其他大型社团或政府运作的模式
: 直接套用在社上
我完全反对这种想法.
干部本来就没有自由,难不成学术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办小组?
过去小弟担任干部时期,就曾因缺乏"非常明文的规定与分工"导致干部间恶言相向的
火爆场面,姑且不论过程中谁是谁非,但很显然责任制度是有迫切必要的!
: 可以避免一些错误的类比因而影响社员权益的情况
: (不过讨论如果是期初的话我就不能去了Orz)
错误的类比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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