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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教授告發博士學位授予涉不法 成大:已依
時間Thu Jun 28 23:03:45 2018
教授告發博士學位授予涉不法 成大:已依規定討論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3220687
2018-06-27 10:02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修瑞瑩╱即時報導
成大劉姓教授指控10多年前同仁未依規定將1博士生的著作論文發表在期刊上,卻讓該生
取得博士學位,昨赴台南地檢署遞狀告發2人涉及不法,成大主任祕書李俊璋說,針對此
案學校已依規定討論處理,該生符合規定,博士學位沒有問題。他說,劉老師提出告訴,
學校只能尊重。
劉表示,這雖是10多年前的案件,當時也向相關人員反映,他選擇相信學校會做妥善處理
,但沒想到學校處理令人很失望,尤其學術誠信是建構大學的基本原則,這是大是大非。
「良心要講話」他強調,這也為了成大好。
他說,依據同仁及該生於當時審查畢業資格時,所具名提出發表的兩篇論文,審查通過合
格,理應早就刊載在美國JEHT期刊中,但迄今無論如何搜索,無論在成大資料庫或去函該
期刊查詢,並無此兩篇論文存在。
劉表示,今年初具名檢舉,校方未依成大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舞弊處理要點的規定,成立
調查小組,遴聘專業、公正校內外委員調查處理,反而由主秘召開該系學術倫理議題討論
會議 。他大呼「很失望」。
主祕李俊璋說,針對劉教授提出的檢舉,學校已依規定討論處理,有關2004年時該名博士
生的論文部分,確定是被期刊接受未刊登,主要是當時的指導教授認為內容有需要再修改
的地方,但事後忘了再送刊,而當時規定是論文只要被接受即可,該生符合規定,博士學
位沒有問題。
至於劉指控論文抄襲一事,經學校學術誠信推動辦公室委員兩度開會,認為查無實據,所
以未處理。他表示,劉老師要提出告訴,學校只能尊重。
劉指控的論文相關問題已是10多年前的事,學校為此還特別找當時經手他校老師協調釐清
,據悉劉當時也曾提出質疑,至於為何在10多年後又舊事重提,學校不願意多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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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neaaa: 以後可在接受後,再放棄刊登,論文再給學弟妹再投接受, 06/29 00:21
2F:→ lineaaa: 再放棄,lab只要重覆此模式,可畢業又不犯法。 06/29 00:21
3F:推 FSGuitar: 還是第一次看過有人接受忘了再送刊的 06/29 00:49
4F:推 lisasweet: 可能是趕畢業,所以找到法規規定的"期刊接受"(但卻沒刊 06/29 01:04
5F:→ lisasweet: 登) 然後有沒有paper對此博士生可能不太重要吧XD 06/29 01:04
6F:→ sabrinalll: 好詭異,竟然會"忘記"送刊... 06/29 07:06
7F:→ milkpa: 用接受函指示為了讓學生順利畢業的變通,以後也許就改了吧 06/29 08:22
8F:推 honey823: 先投容易上的期刊, 接受後讓學生畢業, 再轉投高點數? 06/29 09:51
9F:→ fnbest: 在學校吃得開的教授很多只是會搞人際 識制度於無物 而這樣 06/29 10:35
10F:→ fnbest: 的人如果又想替自己搞些名不符實的榮譽時 同事就會受不了 06/29 10:36
11F:→ fnbest: 但要對抗的是整群共犯結構 談何容易 台灣高教加油 06/29 10:37
12F:→ emitter: 期刊已接受然後口試畢業,接著去服役然後忘了後續 06/29 13:25
13F:→ emitter: 之前有個學長發生上面這個情況 不過最後還是有補救回來 06/29 13:26
14F:→ goldduck: 畢業證書最重要 06/29 18:44
15F:推 wsscivil: 會不會太扯! 06/29 19:58
16F:推 jcjan: 1篇還可以解釋是個案,2篇都接受未刊登就有點匪夷所思. 06/29 20:20
17F:→ sabrinalll: 明顯取巧 06/29 20:29
18F:推 ewayne: 這不就是個檢討畢業規定的好機會嗎?要說人家取巧或是玩弄 06/29 21:53
19F:→ ewayne: 規定,誰叫該系畢業規定不寫清楚呢…發表就發表,刊登就刊 06/29 21:53
20F:→ ewayne: 登,寫個接受就會變這樣啊… 06/29 21:53
21F:推 Scansnap: 這樣很多人畢不了業吧,六月論文接受,七月期滿前畢業, 06/29 23:10
22F:→ Scansnap: 年底刊登,就算不期滿,應要等幾個月,博士生會抓狂吧, 06/29 23:10
23F:→ Scansnap: 這就像昨天日本隊,制度在那,因少數人亂搞,就搞死大多 06/29 23:10
24F:→ Scansnap: 數,這是唸博士教會我們的事,國外和國內還有不需要期刊 06/29 23:10
25F:→ Scansnap: 畢業的,像以太實驗,證明沒有以太風,比一堆期刊不知重 06/29 23:10
26F:→ Scansnap: 要幾倍 06/29 23:10
27F:→ Scansnap: 其實應該討論的是學術倫理,像抄襲就可以追回,標的打錯 06/29 23:15
28F:→ Scansnap: 了,怪法律訂錯了,這實驗做的是甲,怪理論乙是錯的 06/29 23:15
29F:推 psychicaler: 畢業前刊登一篇OK,但第二篇有風險,更別提第三篇 06/30 00:06
30F:推 senjo: 後來忘記送出去!? 有點誇張 07/01 00:45
31F:推 Ischolar: 符合規定,有啥好爭執 07/01 05:48
32F:推 jcjan: 看似符合規定, 但非常不合理, 只得深入了解. 07/01 07:33
33F:→ jcjan: 如果找得到證據證明有鬼是可以追回學位 07/01 07:34
34F:推 dev0929: 學位追回年限只有10年..現在提? 07/09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