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看板PhD
標題Re: [問題] 博論中置入已發表paper
時間Mon Oct 14 21:53:04 2013
或許真的有所謂的"領域差異"
但我是比較務實的人
所以我會建議不要這麼做
如果你只是求畢業即可
那的確是老闆給過就好
但我想既然都念博士了
大家的最終目標應該都是追求教職吧
或者至少在研究機構擔任研究員
如此一來.....我是建議最好小心謹慎一點
"博士論文"看似沒有很重要,比不上已經出版的刊物
但是....偏偏在應徵工作時,博士論文通常都是必需繳交的東西
資料審查也會看博士論文
雖然說博論寫得好未必能保你有工作(因為審查委員可能根本沒看內容)
但話又說回來,若博論變成你被挑毛病的致命點,你會不會覺得自己虧大了??
這年頭工作不好找,競爭的人也多
要護自己子弟兵的人也不少
既然要護自己人,那總要挑其他人毛病才行
而你的博論這樣搞,最容易落人口實
因為隨手把你的發表著作比對一下
一眼就能看出你直接把過去的文章用在論文章節裡
如果這些文章都是你獨自發表的就算了
但若是跟別人共同發表,或者某些文章你不是第一作者
剛剛好!!正中下懷!!
評審隨便用些理由:
這個申請人搶別人的功勞、博論有抄襲瓢竊之嫌、違反學術規範
這個人似乎沒有獨立研究的能力
這個應徵者看起來很勉強才畢業
不管用哪個理由,你就直接出局了!!
更重要是......你的博論從此就成為一個致命傷,消也消不去
(除非你再重考博班,重新寫博論)
為了一時的偷懶或方便,卻造成一個不能挽回的後果....值得嗎??
當然....有些人可能運氣很好或後台很硬
博論亂搞,工作照樣找得很順遂
但如果你只是個普通人......那還是務實一點
老話一句.....不要隨便給人挑你毛病的機會,以免後悔莫及
※ 引述《ncrobin (..)》之銘言:
: 不必想太多
: 基本上前兩章自己寫一寫
: 後三章各貼一篇自己的paper差不多就可以了
: 大部分的人都這樣
: 還看過連前兩章都是剪貼網路的
: 後三章還有不是前三作者的
: 老闆給過就好了
: 不過如果這樣記得最好不要公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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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52.203
1F:推 uka123ily:差異應該是在細節,基本上不能抄跟不能貼貼還是共通的 10/14 22:01
其實換個角度講
n大鼓勵原po這樣做,這也是件好事
因為等於多一個人被抓到把柄,如此一來就少一個競爭者了XDDDD
※ 編輯: winchin 來自: 112.105.52.203 (10/14 22:05)
2F:→ jack5756:唉,耳聞113某些所基本上是把Paper合併起來當論文,直接 10/14 22:12
3F:→ jack5756:整篇剪下貼上就好了。 10/14 22:12
4F:→ cmjan0608:更慘的是博論寫完就高高放在國圖內了 想救都沒法兒救 10/14 22:12
5F:→ cmjan0608:如果幾年後當了大官 還要被挖出來罐上抄襲 然後下台 10/14 22:13
6F:→ uka123ily:學位論文可以改啦,只是有點麻煩又會勞師動眾。 10/14 22:19
7F:→ emitter:電資一般都是這樣,去圖書館隨便找一本博論就可窺見 10/14 23:00
8F:→ emitter:不過一般都會改寫,串成一個完整的故事 10/14 23:00
9F:→ cmjan0608:都是等到出事了 才來後悔 = = 10/14 23:00
10F:→ emitter:影響找工作?我還沒聽過這領域有人輸在這一點的 10/14 23:01
11F:推 uka123ily:改寫頂多只是規避責任,理論上是要當獨立的文獻處理。 10/14 23:02
12F:→ fushi:完全就是看領域 只要符合學校規定 這是理工界很常見的 10/14 23:02
13F:→ emitter:就說吵這沒用啊,看誰寫信去教育部問一下就知道了 10/14 23:02
14F:→ fushi:不然老闆要求兩三篇SCI才能畢業 然後寫好了還不能放論文? 10/14 23:03
15F:→ fushi:或是寫好論文了 然後結果跟期刊要求根本不一樣 等於白寫 10/14 23:04
16F:→ uka123ily:拼起來改成不像是貼的,跟能處理文獻是不一樣的。 10/14 23:04
17F:→ fushi:有的學校已經注意到這些而且有規則可以遵守 就照著走就好了 10/14 23:05
18F:→ uka123ily:這就看個人對於自己的期待是什麼了。 10/14 23:06
19F:→ fushi:應該就是一堆文科的覺得怎麼可以這樣 其實理工很常見 10/14 23:15
20F:→ uka123ily:有分認為這樣是「對」跟能「做」不能「說」兩種「常見」 10/14 23:17
21F:→ uka123ily:就好像闖紅燈可能很普遍,但不見得這行為是對的。 10/14 23:18
22F:推 Narcissuss:吵啥阿 去交大圖書館一本一本檢舉抄襲阿... 10/14 23:24
23F:→ Narcissuss:每個人都是一篇一個章節 很少例外的 10/14 23:25
24F:→ ncrobin:闖紅燈是不行的優 嘖嘖 10/14 23:25
25F:→ Narcissuss:一堆大教授的博士論文也都是這樣寫.... 10/14 23:25
26F:→ Narcissuss:你不這樣弄 寫一堆沒營養的 口委也懶得看 10/14 23:26
我只能說:這事情要看領域+看時代
在文科,過去老一輩的老師有些人也是這樣搞
反正也沒人會說話
但是....這些老人現在都已經變成"大教授"
他們的標準就又不一樣了
舉凡:SSCI TSSCI 記點制 六年條款 自我抄襲 學術規範....之類的制度
都是這些"大教授"搞出來的
這些人難道會說:阿 我們過去當博士生或大學老師時又沒有這堆東西
何苦為難新人?
怎麼可能??
這票人現在滿嘴都是:
要當大學老師就要 教學 研究 行政 都兼備阿!
六年條款是必備條件阿!!
發SSCI是基本款阿
學生或學者就應該要遵守學術規範阿!!
在審核大學教職或工作時,也都是這些大教授在審的
每個人要求的標準都比照國外,甚至還超英趕美咧!!
但身為後輩的我們,誰敢跑去質問這些"大教授"說:
老師....為什麼你們那時可以過得這麼爽
一堆人找到教職後,就從沒發表或升等,只要教書等退休?
甚至有人把別人文章整篇貼變自己的?
或是把學生的文章變自己的代表作?
總之,老一輩的可以那樣搞.....因為他老
但不代表新人就可以一體適用
反正,如果在章節裡面沿用發表過的文章,這在你的領域很正常
那就沒差
但如果這樣做會讓人說話.....那自己還是謹慎為上
(順道一提,最近我這領域的某位大教授就出事了
他用自己的名字出了一本書,書中採一章一篇文的方式,湊成一本然後出版
但因為裡面有幾篇文章當初是跟人合投的
所以就被檢舉和投訴到學校,鬧得很難看
這種事情在過去或許不會有人講話.....但不代表會一直沒事
而因為他是大教授,所以可能也不會受到啥處分
但如果今天出事的是身為小小菜鳥的 博士生 覓職的博士 助理教授
那就難講了)
※ 編輯: winchin 來自: 112.105.52.203 (10/15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