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ebery (no)
看板PhD
標題[問題] 親眼目睹.....
時間Thu Jan 19 14:54:32 2006
某大專院校的某新進助理教授
請他的朋友位於某研究機關的某人
幫他寫國科會計畫全文 可能後來他自己有最後修改
我卻不得而知了
因為幫忙寫的那個人在我面前吹噓 才讓我知道事情真相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這一夥人身上也是屢見不鮮 (文章某一部分叫別人寫或是抄別人的)
請問 我可以怎麼辦??
維護正義重要 還是維護自己未來的飯碗重要?? 各位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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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73
1F:推 enisx:衡量實力 審慎評估 還要最種要的一句: 不要後悔! 01/19 15:01
2F:推 ICS:你所謂的正義是? 01/19 15:01
3F:→ ung:道聽塗說不是證據,且幫寫似無涉著作權,管自己的事or被控妨名譽 01/19 15:05
4F:→ rosebery:對. 我也想到我根本提不出證據. 我看過那計畫,但沒留存. 01/19 15:08
5F:噓 chungyuandye:沒有什麼意義的po文 01/19 15:19
6F:→ norris0140:看了文章還是不知你怎樣親眼目睹?這樣的標題... 01/19 15:20
7F:推 ehom:應該是別人親眼目睹...自己道聽塗說...=.= 01/19 16:30
8F:推 dearevan:真正寫的人都在原PO面前吹噓了...這也算道聽塗說嗎?? 01/19 17:09
9F:→ rosebery:其實這幾個人我都認識.有人叫我幫他看看計畫的時候,我就 01/19 17:30
我就去跟那個"幫他寫的人"討論一些計畫的錯誤與發展,
沒想到他就說其實那根本是他寫的.是用他以前申請的計畫修改後而成的.
所以才有上述的錯誤........對不起 因為原本就還不確定要把細節說出來.
所以文章內容顯的有些粗糙.....但是當他們在我面前打字與國科計畫上線都是在我面前
我不知道除了用親眼目睹還能說什麼.....
※ 編輯: rosebery 來自: 218.169.87.30 (01/19 17:40)
10F:推 achg:當你奮力去公佈自以為的真相時!該考慮一下他們所以為的真相 01/19 18:32
11F:推 gunking:不得而知不是這樣用的 01/19 21:07
12F:→ rosebery:to gunking: You've completely missed the whole point. 01/20 07:47
13F:→ gunking:"卻"不得而知。在下以為是"無從得知",如何。要不去掉"卻" 01/20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