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friend (10/5遠眺朴大米)
看板Pet_boarding
標題前主人來要狗
時間Fri Jan 1 16:59:52 2010
12月26號在家門前撿到一隻西施母狗,約七八歲,身患重病!
我跟家人前天帶她去動物醫院做了割除卵巢癌、四個膀胱結石、結紮,
之後更安排要開刀割除乳瘤的手術。
這幾天買了很多新衣服跟西施專用沐浴乳給波波,
可是今天下午,四個小朋友找上門,說97年撿到一隻狗,
狗鍊是藍色的,一隻眼睛瞎掉,腿是拖著的有點瘸,
這些特徵跟波波類似。波波左眼有白內障,但沒有瞎,
右後腿膝蓋有點異位,醫生說無大礙。
重點是我們26當天就有去動物醫院讓醫生掃過晶片,
而波波身體沒有植入晶片!
小朋友看了我們家的狗,說這是他們的!
現在是請他們家大人來談,可是大人只要小朋友過來要獸醫的電話!
想請問各位,如果他們主張要回波波,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根據?
我們真的很不想把波波還給他們!他們並不是原主人!
重點是,波波拖了這麼久的病,可是就讓他這樣耗著!
他們說知道波波生病,那為什麼沒帶她去看?回答不出來!
他們說波波會亂叫,很吵!
可是波波從26晚上到現在,在我們家沒叫過!
只有手術時在動物醫院叫過!
現在真的想拜託各位,瞭解相關知識的,請告訴我好嗎?
真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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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朴大米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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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77.204
1F:推 Ephraim :乾脆你們現在帶他去植晶片 登記你們的名字就好啦 01/01 21:01
2F:→ Ephraim :這樣在法律上波波就是你們的了 01/01 21:01
3F:→ verb :並不是沒有植晶片 就沒有所有權 也不是植了晶片 01/01 21:29
4F:→ verb :就可以把所有權搶回來 狗在法律上也是物品 撿到遺失 01/01 21:30
5F:→ verb :物也要公告一個期限 沒有人任領才會屬於撿到的人 01/01 21:31
6F:→ verb :不過他們要先證明自己是原主人就是 如果有照片 或人 01/01 21:32
7F:→ verb :證 可以判斷是不是有跟狗長期生活過的痕跡 01/01 21:32
8F:→ twforever :如果你確定狗不是他們的 叫他們告你 法庭上拿出證據 01/03 23:55
9F:→ twforever :這樣應該就能嚇跑他們了吧 01/03 23:55
10F:推 yukireborn :如果他們硬要帶回 那你就跟他們收無因管理的費用吧 01/08 10:36
11F:→ yukireborn :所有醫療費用 還有購買用具的費用 以及在你家寄宿費 01/08 10:37
12F:→ yukireborn :全部核算給他 請她們清償你無因管理的費用後 再帶走 01/0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