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jj (my two cents)
看板Patent
標題Re: [閒聊] 均等與置換
時間Tue Nov 14 20:16:55 2017
※ 引述《vicissitudes (無白)》之銘言:
: 是hh47認為一定有這種OA,什麼時候變成我認為了?
: 如果您不懂,我舉個例子。
: 現在有一面牆,牆上有個破洞,所以牆的主人用個網子把破洞擋住防止蟑螂老鼠跑進去
: 作亂。這面網子的洞可能很大,沒什麼用,也可能密不透風。
: 這面網子的效果如何,要不要換更好的網子,網子有沒有蓋住洞,甚至是不是根本沒有洞
: 而只是主人庸人自擾,都可以討論。像dakkk質疑為何開後門不禁止相同人,就是個很好的
: 點。
: 但現在的狀況是怎樣?
: 我說:主人因為覺得牆上有個洞,怕有動物跑進去,所以設了一張網子。
: hh47說:既然設了網子,所以一定有動物撞上去被攔下來過,請提出證明。
沒有不對 他這樣問是因你說: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510193585.A.314.html )
※ 引述《vicissitudes (無白)》之銘言:
: 呵,我也很想笑。這是挖洞給人跳還是怎樣?就現有的規定當然找不到啊
: 因為都被擋死了嘛
: 如果甲案的公開日在乙申請日之後,那用態樣(4)在審查時就被擋住啦
是啊
1 你是怎麼知道"被擋死了" ?
2 不發OA,有辦法在審查時就擋住嗎?
這是在簡單不過的邏輯了,我再說一次好了。你被質疑是否世界存在後案告前案
之例,你說沒有,因現存規定(4)所以找不到,因都被(4)擋死。既然是因(4)
被擋,不發出OA有辦法擋嗎?不發出OA是要如何在審查時擋住?
你的牆上有破洞例子很生動,但是不搭嘎。
ptt當然無須搞得像法院,但若在法庭上聽到對照這樣講,我也是會像hh47這樣質疑。
或許有空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何謂舉證責任的認知。此刻此地,我畢竟無教導之責。
是。台灣法院目前看來,是認可這種"甲+乙"或"甲+很多乙"的方式,你質疑
智慧局應採用。 但從現有的OA例來看,他們並沒採用。
為何他們沒採用?可能很多原因,如國際上沒有人這樣做或不普及,或這樣做就跟
進步性審查無很大差異。 真正原因,我並不知道,但應有上面這因素。
你若問我個人看法? 我也覺得不須採用這種"甲+乙"或者"甲+很多乙"的方式。
這樣就是"無腦死守基準"? 或許吧 :)
而,法院的看法,不代表專利局要跟進。 就如:
這陣子加拿大很著名的專利實用性的審查原則(promise doctrine)因過於嚴苛,最高法院
認為不該這樣。最高法院老早老早,在1981年就說實用性的審查不該太過嚴苛。 但加國
專利局或地方法院也是沒有因而跟進。
簡言之,專利局不一定就要什麼都跟法院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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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208.72.3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510661817.A.65F.html
1F:推 twyesman: 大推最後一句 專利局不一定就要什麼都跟法院同調 11/14 20:19
2F:推 ipme: 大推最後一句 專利局不一定就要什麼都跟法院同調 11/14 20:24
3F:推 deathcustom: 很多舉發人的確在運用那些證明現有技術水平文件時, 11/14 21:05
4F:→ deathcustom: 運用方式都很近似進步性(因為PHOSITA知道有A,所以B 11/14 21:06
5F:→ deathcustom: 可以直接置換成A),但請循其本,我認為應該要提出 11/14 21:06
6F:→ deathcustom: 說明了B可以置換成A的文件(有A跟B可以置換成A是不同 11/14 21:07
7F:→ deathcustom: 概念啊啊啊) 11/14 21:07
8F:推 deathcustom: 當然TIPO不一定要都跟法院同調,畢竟行政司法分立~"~ 11/14 21:11
9F:推 deathcustom: 另外,hh47是要挑戰我,要我找出TIPO用甲+乙的證據 11/15 10:26
10F:→ deathcustom: vi只是在說「TIPO沒讓人家用關鍵字檢索OA,要找案例 11/15 10:26
11F:→ deathcustom: 很難」(對啦,當然舉證責任在多數狀況下是不會倒置, 11/15 10:27
12F:→ deathcustom: 那這是我該解決的問題~"~ 11/15 10:28
13F:→ deathcustom: 所以我就發一篇「從通用法律見解/行政程序法出發的論 11/15 10:29
14F:→ deathcustom: 述」~"~ 11/15 10:29
15F:推 brson: 人家不是建議你也寫信給總統跟行政院長了 11/15 10:32
16F:推 deathcustom: 如果要那麼酸,那就沒有心平氣和討論下去的空間了 11/15 10:34
17F:→ brson: 不是已經說了嗎?法院認可甲加乙,智慧局不跟進。你要去函 11/15 10:43
18F:→ brson: 就做吧。 11/15 10:43
19F:推 vicissitudes: 我是以理論上來看 覺得都會被擋死 11/17 16:16
20F:→ vicissitudes: 至於是否真擋過 則非所問 11/17 16:16
21F:→ vicissitudes: 可以質疑這個理論(是否需要網子) 11/17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