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custom (Full House)
看板Patent
標題[閒聊] 新審基之怪現狀
時間Fri Nov 10 23:43:42 2017
前面的討論太正式太嚴肅
來聊點比較輕鬆的(比前面輕鬆,真的)
眾所周知,2017/07/01以前的舊版審查基準裡面說
領域相同...有結合動機
(習知技術眾人:三小啦)
後來102行專訴108一出來...導致了審查基準進步性章節修正
現在規定了「結合動機在複數引證之間討論」
而且有四個因素來說明結合動機
1. 領域相同
2. 解決問題相關連
3. 所達成功能效果相關連
4. 教示或建議
並且明文規定「領域相同」單獨不能說明有結合動機,需要有其他因素至少一個
然後呢
看起來很美好對吧
前陣子收到一個OA
審查中發明專利申請案是顯示面板
引證一是顯示面板,要解決驅動電壓漂移的問題(好像)
引證二是顯示面板,要解決走線複雜的問題
然後呢,審查委員提出了奇葩的結合動機論述
(1)引證一與引證二都屬於顯示面板的技術領域(我同意)
(2)引證一與引證二均具有畫素發光顯示畫面的效果 (!!??)
然後打去問,審查委員回答
「當然啊!相同技術領域當然具有相同效果啊!當然可以結合啊!」
你在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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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可以這樣凹成有結合動機,了不起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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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llLex: 而且因素的比重隨他訂,一個因素大過三個也行哦0.< 11/11 00:02
2F:→ deathcustom: 是說如果有教示或建議的確可以(審基明文說可以) 11/11 00:05
3F:→ deathcustom: 因為教示或建議叫做「說明結合動機的有力情事」 11/11 00:05
4F:推 corhe: 有事找再審 結案 XD 11/11 11:26
5F:推 cateyes: 有看過 引證皆屬於組成物的發明,然後有組合動機。 11/11 14:39
6F:推 patentpong: 只要雙方想結合,一定找得到有動機的理由。 11/11 22:50
7F:→ deathcustom: 雙方想結合......但是現有技術不是人,無法主動想 11/12 01:15
8F:→ deathcustom: 有事找再審真的是一個很討厭、導致系統缺陷的習慣 11/12 01:16
9F:→ erkunden: 講這麼多,樓主沒提申請案技術特徵,其他人要如何評斷 11/13 01:14
10F:→ erkunden: 審查委員結合的對還是不對? 11/13 01:14
11F:→ deathcustom: 現在的問題是(新版)審查基準自己規定要怎麼討論結合 11/13 02:22
12F:→ deathcustom: 動機,但是審查委員的作法顯然不合於新版的審查基準 11/13 02:25
13F:→ erkunden: 沒看到申請案技術特徵也能說是委員的錯,這樣的話好像 11/13 09:16
14F:→ erkunden: 不用討論這麼多,直接說結論就好 11/13 09:16
15F:→ deathcustom: erkunden您是否誤會甚麼了? 11/13 10:24
16F:推 PowerWave: 新審查基準規定是否有結合動機要看引證案之間的關聯 11/13 12:46
17F:→ PowerWave: 而非引證案與申請案之間的關聯 11/13 12:46
18F:→ erkunden: 所以引證案和申請案無關聯?欸,怪怪的 11/13 12:56
19F:→ deathcustom: 1領域相同將不再必然具有結合動機,2就算引證案與本 11/13 15:59
20F:→ deathcustom: 案領域不同,只要能建立結合動機且結合後能揭示本案 11/13 15:59
21F:→ deathcustom: 所有技術特徵,仍可使本案喪失進步性 11/13 15:59
22F:→ deathcustom: 現在的審查基準想盡力避免後見之明 11/13 16:00
23F:→ deathcustom: 所以至少目的上是想嚴格要求審查委員基於引證案論述 11/13 16:02
24F:→ deathcustom: 結合動機 11/13 16:02
25F:推 candon: 領域不同,結合要怎麼確定可以據以實施,我也是醉了,領 11/14 17:46
26F:→ candon: 域不同可結合? 11/14 17:46
27F:→ deathcustom: 如果兩個引證案的所欲解決問題相關、功效相關 11/14 17:51
28F:→ deathcustom: 概念上是這樣啦,他們現在就是要鬆綁「跨領域」~"~ 11/14 17:52
29F:→ deathcustom: 總之,舊基準跟新基準各有各的問題,但是新基準出來 11/14 17:53
30F:→ deathcustom: 你審委用扭曲的方式來使用基準本身就讓人昏倒 11/14 17:54
31F:推 Godfrey0216: 這時候審委就會用通常知識者,通老X,通腸還差不多 11/14 18:04
32F:→ deathcustom: 假如直接照搬真的達到一樣的效果,審查委員又照基準 11/14 18:31
33F:→ deathcustom: 論述真的有結合動機,那「假如有一群創業者(來自不 11/14 18:31
34F:→ deathcustom: 同領域)想解決某個問題,或是實現某個效果,他們真 11/14 18:31
35F:→ deathcustom: 的可能拼湊多個先前技術來達到」,有這種概念來看, 11/14 18:31
36F:→ deathcustom: 這群人真的可能拼湊出系爭請求項 11/14 18:31
37F:→ forman: 腎萎現象 01/20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