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y888 (黯什麼然銷什麼魂飯)
看板Patent
標題[閒聊] 大家有沒有看過前後矛盾的OA?
時間Sat Jan 12 08:09:27 2013
前兩天處理一件OA
審查委員針對某請求項中的XXX化合物的名稱
首先以不明確的理由核駁
理由是所屬技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無法了解
XXX係指何種化合物,導致該請求項不明確
接下來核駁該請求項的進步性
針對同一化合物名稱
核駁理由寫
所屬技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可知XXX
即為引證中之OOO化合物,故該請求項不具進步性
有沒有人看過這種核駁理由前後矛盾的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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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42.46
1F:推 shinew13:看起來審委發26是叫你把獨立項界定清楚一點,發22是因為 01/12 10:17
2F:→ shinew13:審委知道你的化合物是甚麼,這種OA很常見吧 01/12 10:18
3F:推 forman:其實原PO說得很對< 01/12 13:14
4F:→ forman:這在美國訴訟打Enablement與non-obviousness要很拿捏好分寸 01/12 13:16
5F:→ forman:不然就是產生矛盾現象 01/12 13:16
6F:推 foodgod1234:那你比較想要發兩次OA駁還是一次OA就講清楚 01/12 15:25
7F:推 foodgod1234:US連簡稱都常發26-3了 你看他們112 102 103都一起發的 01/12 15:29
8F:→ foodgod1234:不過在"參考"OA時 大部分用112的不會採用 ^.< 01/12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