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y888 (黯什麽然销什麽魂饭)
看板Patent
标题[闲聊] 大家有没有看过前後矛盾的OA?
时间Sat Jan 12 08:09:27 2013
前两天处理一件OA
审查委员针对某请求项中的XXX化合物的名称
首先以不明确的理由核驳
理由是所属技术领域中具通常知识者无法了解
XXX系指何种化合物,导致该请求项不明确
接下来核驳该请求项的进步性
针对同一化合物名称
核驳理由写
所属技术领域中具通常知识者可知XXX
即为引证中之OOO化合物,故该请求项不具进步性
有没有人看过这种核驳理由前後矛盾的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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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4.42.46
1F:推 shinew13:看起来审委发26是叫你把独立项界定清楚一点,发22是因为 01/12 10:17
2F:→ shinew13:审委知道你的化合物是甚麽,这种OA很常见吧 01/12 10:18
3F:推 forman:其实原PO说得很对< 01/12 13:14
4F:→ forman:这在美国诉讼打Enablement与non-obviousness要很拿捏好分寸 01/12 13:16
5F:→ forman:不然就是产生矛盾现象 01/12 13:16
6F:推 foodgod1234:那你比较想要发两次OA驳还是一次OA就讲清楚 01/12 15:25
7F:推 foodgod1234:US连简称都常发26-3了 你看他们112 102 103都一起发的 01/12 15:29
8F:→ foodgod1234:不过在"参考"OA时 大部分用112的不会采用 ^.< 01/12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