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318 (^___^)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我要如何申請專利而保有自己的權利
時間Tue Oct 2 19:22:37 2012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我想到一個點子
我簡單的找中文網路google沒人做出來
我覺得這個點子因該是可用的
因為簡單又可行
那我要如何申請才可不被盜用?
直接申請美國中國歐洲日本的專利,就可以讓別人無法模仿同類的山寨版嗎?
我如何杜絕別人模仿我的山寨版的專利?
感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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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7.78.66
1F:→ garciapawa:屬地主義...要在哪個國家受到保護就在哪個國家申請 10/02 22:09
2F:→ KyotoHot:你先確實地把東西做出來 再來想專利的事情 10/02 23:10
3F:推 piglauhk:請見4426篇 10/02 23:10
4F:推 dakkk:想賣哪 就申請該國的專利 10/02 23:16
5F:推 YCTING:你有專利權,不代表你可以賣。 10/03 09:22
6F:推 piglauhk: ^得出去 10/03 09:26
7F:→ g318:樓上y大,我有專利權,專利內容實用,點子又是沒人想過,我又 10/03 11:03
8F:→ g318:賣的合理價格(或合理授權),為什麼賣不出去? 10/03 11:04
9F:→ ealvis:有專利權? 內容實用? 點子前所未見? 合理價格? 都是大問題 10/03 11:10
10F:推 piglauhk:回G大 簡單回答您的問題:因為沒有人會買 ^_^ 10/03 11:22
12F:推 deathcustom:另外啊,你檢索沒人做過,但是你的檢索方式?有沒有照 10/03 11:44
13F:→ deathcustom:最基本的檢索矩陣去分析檢索? 10/03 11:45
14F:→ deathcustom:現在客戶給檢索的PAY都很低,但是其實檢索跟布局關係 10/03 11:46
15F:→ deathcustom:很緊密的,亂作的檢索及分析會嚴重影響布局的良莠 10/03 11:46
16F:→ VanDeLord:P大推薦的書值得一看,可以讓發明人冷靜一點,避免過度沉 10/03 12:40
17F:→ VanDeLord:浸在創新的喜悅感中(遠目...) 10/03 12:40
18F:→ VanDeLord:所謂的價值很容易卡死在一些小細節中...供參考 10/03 12:42
19F:→ deathcustom:p大跟V大現在兼職賣書了XDDD 10/03 12:44
20F:→ deathcustom:不過除了那本書你還可以學學破壞性創新、或是看看 10/03 12:47
21F:→ deathcustom:蓋-川崎(Guy Kawasaki)的"The Art of the Start" 10/03 12:48
22F:→ deathcustom:總之,要靠新點子賺錢之前,你還要學很多東西 10/03 12:48
23F:→ kolily:有專利權,專利內容實用,點子又是沒人想過為什麼賣不出去? 10/03 19:03
24F:→ kolily:研發單位很多跟你一樣想法的人 有的也甚至作出來了 但是你 10/03 19:03
25F:→ kolily:聽說台灣有很爆炸性的超棒研發嗎? 現實面有很多需要考量 10/03 19:04
26F:→ kolily:說穿了 很多東西沒人做過是因為...這樣做成本太高 沒人想做 10/03 19:05
27F:→ kolily:但如果你需要更專業的意見 就直接找事務所委案 東西沒有拿 10/03 19:06
28F:→ kolily:給專利工程師看 大家會唱雖是正常 因為"專利法"有很多東西 10/03 19:06
29F:→ kolily:跟規定 會讓專利權是拿不到的 不是申請就可以有權利 10/03 19:07
30F:→ g318:我很期待大家看雖,才能讓我看到我的缺點:) 10/03 21:13
31F:→ VanDeLord:嗯,沒人看衰,而是要你多注意,這都是看太多的經驗累積 10/04 12:59
32F:→ VanDeLord:根據統計3000個creative idea會賺錢的在5~10個 10/04 13:00
33F:→ VanDeLord:賺大錢的更少(一千個專利大概不到5件甚至更低) 10/04 13:00
34F:→ VanDeLord:OCEAN TOMO 10/04 13:01
35F:→ VanDeLord:我自己也有一些小發明,也得比賽得過獎拿過獎金 10/04 13:02
36F:→ VanDeLord:也曾幫其他發明人評估申請專利與協助處理專利買賣事務 10/04 13:06
37F:→ VanDeLord:說這些的用意在於,有價值的東西要保護好,但如果你自己不 10/04 13:06
38F:→ VanDeLord:先投資點錢去保護,又怎麼能說服別人你的創意/創新有價值 10/04 13:07
39F:→ VanDeLord:創新價值的衡量比專利價值更難以衡量,故完全是買方市場 10/04 13:08
40F:→ VanDeLord:我曾遇過有間公司說要買專利(台中美取得專利權),但只願 10/04 13:09
41F:→ VanDeLord:意出五萬台幣買斷...還跟我說請律師評估過後的價錢.OOXX 10/04 13:09
42F:→ VanDeLord:有價值的創意就像珍貴花草的種子,有價值的地方在於長成 10/04 13:11
43F:→ VanDeLord:後的花草,而不是種子,因為種子成長過程中的不確定因子太 10/04 13:12
44F:→ VanDeLord:多,甚至連種子的保存方式不當,都會讓種子變得無用 10/04 13:13
45F:→ VanDeLord:提供參考 10/04 13:14
46F:→ VanDeLord: ↑也參加過比賽得過獎拿到獎金 10/04 13:15
47F:→ VanDeLord:我下面的回文若你當作開玩笑,那就太可惜 ^^ 10/04 13:16
48F:推 piglauhk:V大 不期不待 不受傷害 你知道的 XD 10/04 13:54
49F:→ VanDeLord:不,生氣的點是對方感覺就是侵權做,要不你花錢來打訴訟 10/04 16:05
50F:推 piglauhk: 自訴就好啦 專利人沒在怕的啦 就怕他怕侵權不做... 10/04 16:10
51F:→ piglauhk: 另外 我指的不期不待 是指V大不能期待原PO會聽意見... 10/04 16:11
52F:→ VanDeLord:喔喔~會錯意~ XD 10/04 16:16
53F:→ VanDeLord:老實說為私事跑法院公司會不爽... 10/04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