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關於排除前案的新穎性問題。
時間Wed Aug 22 19:13:50 2012
請教各位先前:
多年在在交大上,專利初級班時,曾聽上課老師說過,
先前技術記載有 D元件,即使本案說明書沒有記載應「排除D元件」的說明,
但是為了克服新穎性的問題,可以使用「排除D元件」的用語,
如此的「排除」的記載方式,不會有導入新事項的問題。
不曉得,在臺灣或美國,是否可以找到相關的判例,或審查基準中有記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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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38.126
1F:推 piglauhk:若您提到的導入新事項 是指FINAL OA的NEW MATTER 08/22 19:17
2F:→ piglauhk:那不管說明書有沒有寫 只要有加到CLAIM都算有NEW MATTER 08/22 19:17
3F:→ piglauhk:若您指的是超出說明書支持 那只要圖有畫即得為負面表列 08/22 19:18
4F:→ piglauhk:之根據 (若有誤則請版友不吝指正) 08/22 19:19
5F:推 piglauhk:好像沒幫到忙 XDDD 08/22 19:26
6F:推 DragonDeath:新穎性好像不是這樣比的... 08/22 20:42
7F:推 DragonDeath:台灣審查基準第二篇3.4.1.5 08/22 20:46
8F:→ DragonDeath:第二篇第一章3.4.1.5 08/22 20:47
9F:→ DragonDeath:這種寫法很容易就有明確性問題的產生 08/22 20:48
10F:推 mself:那個叫 disclaimer,具體怎麼使用我不清楚。 08/22 21:07
14F:推 mself:推 tipo5566 08/23 19:28
15F:推 piglauhk:所以這裡的new matter 是跟原申請案的說明書比嗎? 08/23 19:35
16F:→ ides13:感謝各位先進提供的資料,謝謝。 08/23 22:13
17F:→ ides13:感謝t大提供的資訊。 08/23 22:18
18F:→ forman:Markush type claim? 08/2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