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排除前案的新颖性问题。
时间Wed Aug 22 19:13:50 2012
请教各位先前:
多年在在交大上,专利初级班时,曾听上课老师说过,
先前技术记载有 D元件,即使本案说明书没有记载应「排除D元件」的说明,
但是为了克服新颖性的问题,可以使用「排除D元件」的用语,
如此的「排除」的记载方式,不会有导入新事项的问题。
不晓得,在台湾或美国,是否可以找到相关的判例,或审查基准中有记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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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38.126
1F:推 piglauhk:若您提到的导入新事项 是指FINAL OA的NEW MATTER 08/22 19:17
2F:→ piglauhk:那不管说明书有没有写 只要有加到CLAIM都算有NEW MATTER 08/22 19:17
3F:→ piglauhk:若您指的是超出说明书支持 那只要图有画即得为负面表列 08/22 19:18
4F:→ piglauhk:之根据 (若有误则请版友不吝指正) 08/22 19:19
5F:推 piglauhk:好像没帮到忙 XDDD 08/22 19:26
6F:推 DragonDeath:新颖性好像不是这样比的... 08/22 20:42
7F:推 DragonDeath:台湾审查基准第二篇3.4.1.5 08/22 20:46
8F:→ DragonDeath:第二篇第一章3.4.1.5 08/22 20:47
9F:→ DragonDeath:这种写法很容易就有明确性问题的产生 08/22 20:48
10F:推 mself:那个叫 disclaimer,具体怎麽使用我不清楚。 08/22 21:07
14F:推 mself:推 tipo5566 08/23 19:28
15F:推 piglauhk:所以这里的new matter 是跟原申请案的说明书比吗? 08/23 19:35
16F:→ ides13:感谢各位先进提供的资料,谢谢。 08/23 22:13
17F:→ ides13:感谢t大提供的资讯。 08/23 22:18
18F:→ forman:Markush type claim? 08/2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