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bra (水戶黃門)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國內優先權
時間Thu May 24 12:24:58 2007
※ 引述《hsuhuche (幻徹)》之銘言:
: 不過,看了原po的回文,發現有幾個問題.
: 1.既然是改良案,何以改良案與原案的獨立項會完全一樣?
這個地方我無法描述的很精準,也許專利工程師在正式撰寫改良案時會有些許差異
因此目前為止專利工程師在口頭上分析兩案時是用 基本精神一樣 來描述
: 2.若是原案的"說明書缺陷",則分兩種情況:
: (1)這個缺陷是筆誤等不重要的錯誤,則可採用主動修正的方式.
: (2)若是說明書寫的太爛,沒有揭露必要特徵,而你想採用的修正方式會超出原有說明書的
: 支持範圍,則需以"國內優先權"的方式解決.
我的情況很接近(2)
: 3.若原po所謂的改良案與原案的差異小到可以忽略,只是為了補救原案的說明書缺陷,
: (照後來原po的回文情況來看,應該屬於這種情況),那就依本文作者的意見吧.
差異的情況是會移除原案附屬項的某些元件 並增加原案沒有描述到的某些元件
及其施作方式 但正如第一點 因還未正式撰寫改良案 所以無法精確描述claim的差異
: 但若原po的新案與原案有實質上的差異時,則還是建議請一件新案去解決這個問題.
: 這是因為新案與原案相較,屬於一個新的發明,而非只是想要修正說明書的缺陷.
感謝大家的指教
綜合了大家的意見歸納出下列方向
1.原案不撤 另請新案
原案對新案可能存在許多不可預期的影響特別是當原案與新案"基本精神相同"的情況下
2.原案撤回 另請新案
原案對新案完全不影響(?)
但必須承擔判斷基準日往後延的這段時間是有其他相似專利出現的風險
3.主張國內優先權
沒有判斷基準日往後延的風險
但須考慮新案補充修正的認定是否為審查官所採納
ps.(?)部分 法規上解釋原案15個月內撤回則不會公開 不會影響新案的新穎性
但原案對新案是否"完全"不影響 還煩請網友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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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6.18
1F:推 hsuhuche:基本精神相同實在是非常有趣的狀況. 05/24 12:30
2F:→ hsuhuche:不過若發明人都認為新案與原案相比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的 05/24 12:31
3F:→ hsuhuche:的話,那就國內優先權吧.不過請國內優先權有兩件事要注意 05/24 12:32
4F:→ hsuhuche:第一,前案申請日後一年內要請國內優先權. 05/24 12:33
5F:→ hsuhuche:第二點臨時想不起來,想到再補.祝你申請通過.:) 05/24 12:33
6F:推 kaikai1112:在未公開的前提下 撤回的案子會當成自始不存在 05/24 13:12
7F:→ kaikai1112:所以自然不會對新案造成影響 05/24 13:14
8F:→ kaikai1112:若有公開 則會視為貢獻給 public domain 05/24 13:15
9F:→ kaikai1112:因此不論是否撤回 都會變成習知技藝 05/24 13:16
10F:→ tibra:感謝樓上的網友精確說出撤回原案對於新案的影響 解答了關鍵 05/24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