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bra (水户黄门)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国内优先权
时间Thu May 24 12:24:58 2007
※ 引述《hsuhuche (幻彻)》之铭言:
: 不过,看了原po的回文,发现有几个问题.
: 1.既然是改良案,何以改良案与原案的独立项会完全一样?
这个地方我无法描述的很精准,也许专利工程师在正式撰写改良案时会有些许差异
因此目前为止专利工程师在口头上分析两案时是用 基本精神一样 来描述
: 2.若是原案的"说明书缺陷",则分两种情况:
: (1)这个缺陷是笔误等不重要的错误,则可采用主动修正的方式.
: (2)若是说明书写的太烂,没有揭露必要特徵,而你想采用的修正方式会超出原有说明书的
: 支持范围,则需以"国内优先权"的方式解决.
我的情况很接近(2)
: 3.若原po所谓的改良案与原案的差异小到可以忽略,只是为了补救原案的说明书缺陷,
: (照後来原po的回文情况来看,应该属於这种情况),那就依本文作者的意见吧.
差异的情况是会移除原案附属项的某些元件 并增加原案没有描述到的某些元件
及其施作方式 但正如第一点 因还未正式撰写改良案 所以无法精确描述claim的差异
: 但若原po的新案与原案有实质上的差异时,则还是建议请一件新案去解决这个问题.
: 这是因为新案与原案相较,属於一个新的发明,而非只是想要修正说明书的缺陷.
感谢大家的指教
综合了大家的意见归纳出下列方向
1.原案不撤 另请新案
原案对新案可能存在许多不可预期的影响特别是当原案与新案"基本精神相同"的情况下
2.原案撤回 另请新案
原案对新案完全不影响(?)
但必须承担判断基准日往後延的这段时间是有其他相似专利出现的风险
3.主张国内优先权
没有判断基准日往後延的风险
但须考虑新案补充修正的认定是否为审查官所采纳
ps.(?)部分 法规上解释原案15个月内撤回则不会公开 不会影响新案的新颖性
但原案对新案是否"完全"不影响 还烦请网友释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16.18
1F:推 hsuhuche:基本精神相同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状况. 05/24 12:30
2F:→ hsuhuche:不过若发明人都认为新案与原案相比不具新颖性或进步性的 05/24 12:31
3F:→ hsuhuche:的话,那就国内优先权吧.不过请国内优先权有两件事要注意 05/24 12:32
4F:→ hsuhuche:第一,前案申请日後一年内要请国内优先权. 05/24 12:33
5F:→ hsuhuche:第二点临时想不起来,想到再补.祝你申请通过.:) 05/24 12:33
6F:推 kaikai1112:在未公开的前提下 撤回的案子会当成自始不存在 05/24 13:12
7F:→ kaikai1112:所以自然不会对新案造成影响 05/24 13:14
8F:→ kaikai1112:若有公开 则会视为贡献给 public domain 05/24 13:15
9F:→ kaikai1112:因此不论是否撤回 都会变成习知技艺 05/24 13:16
10F:→ tibra:感谢楼上的网友精确说出撤回原案对於新案的影响 解答了关键 05/24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