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orart (老玩意)
看板Patent
標題Re: 請問賣專利給公司將來被舉發怎麼辦
時間Thu Dec 7 00:40:22 2006
※ 引述《barley (莫忘初衷)》之銘言:
: 想請問p前輩
: 針對專利無效價金返還請求權
: 在契約內容無約定時
: 是否仍然適用不當得利或是違反誠信原則?
台灣專利法無明文規定
故回歸民法,不排除不當得利之適用可能
美國則已有判例,認惟在惡意情形下須返還價金
: 小弟認為若是構成不當得利要件或是違反誠信原則
: 由於專利有效性的高度不確定性
這句話可能較適用於台灣的專利審查現況
在美國專利權是被strongly presumed valid
: 以及限於claim costruction的權限在於法院
: 是否將專利權人對於專利有效性的應注意義務上綱的太過分
: 若專利權人並非明知有無效的可能卻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 這種情形在實務上是否仍然構成不當得利或是違反誠信原則呢?
: 煩請p大解惑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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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2.163
1F:推 shoulder:請問可以提供美國的判例名稱嗎? 想參考一下 12/07 10:28
2F:推 barley:感謝*.* 12/07 23:09
3F:推 priorart:Geffner v. Linear Rotary Bearings, Fed. Cir. 1997 12/07 23:14
4F:推 shoulder:感恩 12/08 09:56
5F:噓 warmlin:不當得利!? 12/17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