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J (多啦甜不辣)
看板Patent
標題Re: [請益] 台灣的專利生態?
時間Sat Jun 17 16:09:27 2006
※ 引述《MicroOptics (啦)》之銘言:
: ※ 引述《wahaha99 (成為鄉民中道的力量)》之銘言:
: : 另,很多創意是想到,但是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確定是否已經有人申請;
: : 因為一個新發明或是新穎設計,並不見得會有統一的辭彙,不知道該從何檢索起啊!
: : 總不能相關的專利每個都看過一遍吧?
: : 所謂的專利事務所,是否有提供這類服務的呢?
: : 請指教了~ 感謝!
: 事務所也不能確定吧 純騙錢吧
: 寫案子不檢索 一不知該包護多大 二不知適合的寫法
: 好的工程師幫您做保護 壞的工程師把您吃光光
: 你先檢索 不一定能全看 但對你核工程師的案子應該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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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個人認為申請人或發明人本來就應該先檢索
畢竟這個技術領域也是申請人或發明人比較熟悉
更何況自己檢索完 是不是可以提出申請
或是有什麼技術內容可以修改的
申請人或發明人才會比較清楚吧...
當然IFPE是應該要去做前案檢索
但應該不全是他們的責任吧...
再者 如果申請人或發明人是個人
對專利不懂而依賴事務所的檢索還情有可原
但是我真的不懂IHPE都不檢索 那能幹嘛
甚至IHPE隨便丟個東西給IFPE 還要IFPE寫技術揭露書
不知道是不是要順便把IFPE掛在發明人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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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3.143
1F:推 jerico:沒錯~我認為您的想法是正確的~發明人本來就該知道自己的 06/17 16:36
2F:→ jerico:發明是否先前已經有人作過了 06/17 16:37
3F:→ jerico:很多人有錯誤的觀念,認為什麼發明丟給事務所,就一定會拿 06/17 16:38
4F:→ jerico:到專利,其實拿不拿到專利有80~90%的責任在發明人 06/17 16:38
5F:推 forcomet:我已經不知道幫發明人幫公司發明多少專利了,我覺得我才是 06/17 17:28
6F:→ forcomet:真正的"第一"發明人,但是也沒比較多錢啊,一張紙畫幾條線 06/17 17:30
7F:→ forcomet:就要我看的懂,然後講的漏洞百出,到最後整個發明都是我想 06/17 17:30
8F:→ forcomet:的~這就算了,很多零經驗的IHPE很愛亂改claim 硬是要改的 06/17 17:32
9F:→ forcomet:範圍很大,或是只想著想要的範圍而不去想說claim是否可以 06/17 17:33
10F:推 forcomet:據以實施或是有把發明的特徵寫入,這是蠻奇怪的,久而久之 06/17 17:37
11F:→ forcomet:有些麻痺的IFPE只好"顧客至上,你說的都好" 最後吃虧的是 06/17 17:38
12F:→ forcomet:誰呢? 06/17 17:40
13F:推 jachan:付錢的就是老大 只要有盡到告知義務即可 畢竟專利是人家的 06/17 21:24
14F:推 jerico:所以有的時候,較資深的工程師總是說IHPE大多是事務所待不 06/17 23:42
15F:→ jerico:下去才去當IHPE,我有時候也會這樣認為... 06/17 23:43
16F:推 raidraid:可是換個角度想~萬一那天因為揭露不足,難以據以實施 06/17 23:54
17F:→ raidraid:而被舉發無效或進行限縮...客戶可是不會回頭想到當初這是 06/17 23:55
18F:→ raidraid:誰要求要這樣 一點點內容 就要包山包海的CLAIM的 06/17 23:57
19F:→ raidraid:還是得由事務所概括承受這種批評阿~~囧rz 06/17 23:57
20F:推 jachan:包山包海還好 反正會過的修了還是會過 還可再賺一次錢 06/18 00:54
21F:→ jachan:揭露不清的部分 一般客戶要自己負責 畢竟技術還是客戶較熟 06/18 00:55
22F:推 forcomet:IFPE&IHPE應該是要互相合作,不是固執己見,或是擺姿態 06/18 22:02
23F:→ forcomet: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每個人都希望保護範圍越大越好,但是 06/18 22:06
24F:→ forcomet:也是要有個限度吧~ 06/18 22:10
※ 編輯: DoraJ 來自: 61.229.208.133 (06/19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