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看板PU_Law
標題[資訊] 100學年度三合一選舉
時間Sun Apr 24 01:33:12 2011
4/28 下周四將舉辦[三合一選舉]活動
將票選<本系會正副會長> <學生自治會議員> <學生會正副會長>等三項
請大家利用上課閒暇之餘,在經過任垣樓大廳時順便去領去選票,
投下你我神聖的一票,衝高本系投票率! 謝謝 !
法律學系系學會下屆正副會長候選人
法2B班 林彥甫
法2B班 方皓平
學生會法律學系議員參選人
法3A班 林筠臻
靜宜大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會議員及系學會正副會長」三合一選舉
注意事項:
〈一〉投票日:100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
〈二〉投票時請攜帶學生證,各學系分配之投票處如下:
伯鐸樓大廳:英文、西文、日文、中文系之同學。
任垣樓大廳:社工、法律、大傳系、師培之同學。
靜安樓大廳:應化、財數、化科、統資系之同學。
思源樓大廳:企管、國企、會計、財金系、經管班之同學。
主顧樓大廳:觀光、食營、資管、資工、資傳、生態、台文系之同學。
〈三〉選舉之投票,由選舉人於選票之圈選處內,以中選會備製之 圈選工具圈選之;
選舉人於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於他人。
〈四〉 選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1. 不用選委會製發之選票。
2. 圈選兩人以上者。
3. 圈選後加以塗改者。
4. 簽名、蓋章、按指印及加入其他文字、符號者。
5. 使選票毀損、不完整者。
6. 將選票染汙至無法辨識者
7. 不加圈選者。
8. 以上各項,如有難以認定者,監察長應會同監察共同議決,
並由監察長公佈結果。
關於更多三合一選舉投票事項
請點選連結至課指組網頁 <
http://www.stu.pu.edu.tw/osa/main.jsp?DepID=05>
http://www.wretch.cc/blog/pulaw/1648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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