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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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100学年度三合一选举
时间Sun Apr 24 01:33:12 2011
4/28 下周四将举办[三合一选举]活动
将票选<本系会正副会长> <学生自治会议员> <学生会正副会长>等三项
请大家利用上课闲暇之余,在经过任垣楼大厅时顺便去领去选票,
投下你我神圣的一票,冲高本系投票率! 谢谢 !
法律学系系学会下届正副会长候选人
法2B班 林彦甫
法2B班 方皓平
学生会法律学系议员参选人
法3A班 林筠臻
静宜大学100学年度「学生自治会正副会长暨学生议会议员及系学会正副会长」三合一选举
注意事项:
〈一〉投票日:100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止。
〈二〉投票时请携带学生证,各学系分配之投票处如下:
伯铎楼大厅:英文、西文、日文、中文系之同学。
任垣楼大厅:社工、法律、大传系、师培之同学。
静安楼大厅:应化、财数、化科、统资系之同学。
思源楼大厅:企管、国企、会计、财金系、经管班之同学。
主顾楼大厅:观光、食营、资管、资工、资传、生态、台文系之同学。
〈三〉选举之投票,由选举人於选票之圈选处内,以中选会备制之 圈选工具圈选之;
选举人於圈选後不得将圈选内容出示於他人。
〈四〉 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无效:
1. 不用选委会制发之选票。
2. 圈选两人以上者。
3. 圈选後加以涂改者。
4. 签名、盖章、按指印及加入其他文字、符号者。
5. 使选票毁损、不完整者。
6. 将选票染污至无法辨识者
7. 不加圈选者。
8. 以上各项,如有难以认定者,监察长应会同监察共同议决,
并由监察长公布结果。
关於更多三合一选举投票事项
请点选连结至课指组网页 <
http://www.stu.pu.edu.tw/osa/main.jsp?DepI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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