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看板PU_Law
標題[資訊]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招募寒假工讀
時間Thu Nov 11 14:18:24 2010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寒假工讀生 報名簡章
為提供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
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
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里、鄰長個人或其辦公室
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新臺幣20,400元╱月。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
交通自理。
三、招募名額:2名。
四、報名日期:自99年11月4日起至11月30日止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以郵戳或快捷、快
五、工讀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六、工讀期間:自100年1月17日起至2月16日止,1個月。
七、意者請填具報名表(請至「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網站」╱「徵人公告」下載,
網址:
http://tcb.judicial.gov.tw/)。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明「應徵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寒假工讀生」,郵遞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九、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十、如有相關詢問請洽(04)2260-0800轉分機8307王書記官。
http://www.law.pu.edu.tw/news/news.php?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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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描繪的夢想,你現在還記得嗎ꄊ
當最初曾有的夢想,想不起來時 從現在開始描繪,還來得及嗎?
http://www.wretch.cc/blog/kinkielsa
http://www.plurk.com/kinkie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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