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看板PU_Law
标题[资讯]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招募寒假工读
时间Thu Nov 11 14:18:24 2010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招募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寒假工读生 报名简章
为提供法律系(所)学生接触司法实务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优良司法人才、善尽社会
责任,特招募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学生於暑假期间赴本院工读,欢迎符合资格之在学
学生报名应徵。
一、应徵资格:
(一)公私立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学生於本案实施期间仍具在学学生资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之学生优先考量进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户(检附「政府机关」开立之低收入证明;村、里、邻长个人或其办公室
均非「政府机关」)。
2.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受重伤,或罹患重病(检附医疗机构开立之证明)。
3.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失业(检附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4.单亲扶养家庭(检附3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薪资待遇:新台币20,400元╱月。
(一)旷职或事、病假(依劳工请假规则办理)扣薪基准:每日8小时,每小时85元。
(二)工读生劳、健保自负额及劳工退休自提储金,由本院自薪资内扣缴;膳食、住宿、
交通自理。
三、招募名额:2名。
四、报名日期:自99年11月4日起至11月30日止递邮件之发件日为凭),逾期不受理。
(以邮戳或快捷、快
五、工读地点: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台中市南区五权南路99号)。
六、工读期间:自100年1月17日起至2月16日止,1个月。
七、意者请填具报名表(请至「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网站」╱「徵人公告」下载,
网址:
http://tcb.judicial.gov.tw/)。
八、报名方式:限通讯报名,请将填妥之报名表邮递至「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文书科 收」,信封注明「应徵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寒假工读生」,邮递地址:台中市南区五权南路99号。
九、审查与进用:报名文件经审查後,合则通知进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十、如有相关询问请洽(04)2260-0800转分机8307王书记官。
http://www.law.pu.edu.tw/news/news.php?Sn=123
--
最初描绘的梦想,你现在还记得吗ꄊ
当最初曾有的梦想,想不起来时 从现在开始描绘,还来得及吗?
http://www.wretch.cc/blog/kinkielsa
http://www.plurk.com/kinkiels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