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看板PU_Law
標題[資訊] 司法院招募100年度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寒假工讀生
時間Mon Oct 18 11:59:32 2010
為提供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
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在學學生於100年寒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者
報名應徵。
此外,如您因住宿、交通等因素,未便赴本院工讀,而有意應徵其他法院之工讀生,
則可留意本院暨所屬法院網頁所刊登之徵才訊息,或電洽本院(02)2361-8577轉分機284
,詢問相關事宜。體驗司法實務,印證法學理論,司法院暨所屬一、二審法院,
是您寒假期間工讀的最佳選擇。
一、 應徵資格:
(一)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萬0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
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9名。
四、工作內容:例示如下:
(一) 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 文書或檔案資料之製作、彙編等
(三) 司法活動或會議之策劃、協辦、記錄等
(四) 出版品之編排、校對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
,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期間:100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三),一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報名表(可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
信封註明「應徵100年司法院寒假工讀生」,郵遞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並公告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
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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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生活 簡單的快樂 簡單的幸福 一切從簡單開始
其實什麼都不想要的時候,才是擁有最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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