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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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司法院招募100年度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寒假工读生
时间Mon Oct 18 11:59:32 2010
为提供法律系、所学生接触司法实务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优良司法人才、善尽社会责
任,特招募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在学学生於100年寒假期间赴本院工读,欢迎符合资格者
报名应徵。
此外,如您因住宿、交通等因素,未便赴本院工读,而有意应徵其他法院之工读生,
则可留意本院暨所属法院网页所刊登之徵才讯息,或电洽本院(02)2361-8577转分机284
,询问相关事宜。体验司法实务,印证法学理论,司法院暨所属一、二审法院,
是您寒假期间工读的最佳选择。
一、 应徵资格:
(一)法律系、所学生於本案实施期间仍具在学学生资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之学生优先考量进用。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户(检附政府机关开立之低收入证明)
2.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受重伤,或罹患重病(检附医疗机构开立之证明)
3.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失业(检附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二、薪资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币2万0400元
(一)旷职或事、病假(依劳工请假规则办理)扣薪基准:每日8小时,每小时85元。
(二)工读生劳、健保自负额及劳工退休自提储金,由本院自薪资内扣缴;
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额:9名。
四、工作内容:例示如下:
(一) 法学或法规资料之蒐集、汇整等
(二) 文书或档案资料之制作、汇编等
(三) 司法活动或会议之策划、协办、记录等
(四) 出版品之编排、校对等
五、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以邮戳或快捷、快递邮件之发件日为凭)
,逾期不受理。
六、工读地点:司法院(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4号)
七、工读期间:100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三),一个月。
八、意者请填具报名表(可至「司法院网站」→「徵人启事」下载,
网址:
http://www.judicial.gov.tw/)
九、报名方式:限通讯报名,请将填妥之报名表邮递至「司法院司法行政厅 收」,
信封注明「应徵100年司法院寒假工读生」,邮递地址: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4号。
十、审查与进用:报名文件经审查後,合则通知进用并公告录取名单於司法院网站;
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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