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Law (林桑)
看板PU_Law
標題[資訊] 臺中高院98年度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
時間Thu May 7 04:45:39 2009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召募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並結合司法實務與
司法教育資源,以培育英材、並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
於暑假期間工讀,歡迎在學學生踴躍報名。
一、 召募對象:
(一) 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讀者,優先考量
進用。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里、鄰長個人或其
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 工讀時間:98年暑假期間,2個月。
(自98年7月1日至98年8月31日,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三、 招募名額:12名。
四、 薪資待遇:20400元╱月(內含勞、健保、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
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接受報名至5月27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
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 工讀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七、 報名方式:意者請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
http://tch.judicial.gov.tw/。
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郵遞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文書科 收」
,信封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
八、 聯絡方式:04-22600600#7235 李先生
九、 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編輯: PULaw 來自: 140.128.20.177 (05/08 12:31)
1F:→ ROSFU:這個帳號@@ 好久不見了~XDD 05/08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