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Law (林桑)
看板PU_Law
标题[资讯] 台中高院98年度大学法律系(所)暑期工读生
时间Thu May 7 04:45:39 2009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8年度大学法律系(所)暑期工读生召募简章
为提供大学法律系(所)学生接触司法实务的多元化管道,并结合司法实务与
司法教育资源,以培育英材、并善尽社会责任,特招募大学法律系(所)学生
於暑假期间工读,欢迎在学学生踊跃报名。
一、 召募对象:
(一) 公私立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学生,於本案实施期间仍具在学学生资格者。
(二) 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之学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读者,优先考量
进用。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户(检附「政府机关」开立之低收入证明;村、里、邻长个人或其
办公室均非「政府机关」)
2、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受重伤,或罹患重病(检附医疗机构开立之证明)
3、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失业(检附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4、单亲扶养家庭(检附3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 工读时间:98年暑假期间,2个月。
(自98年7月1日至98年8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三、 招募名额:12名。
四、 薪资待遇:20400元╱月(内含劳、健保、劳工退休自提储金由本院
自薪资内扣缴;膳食、住宿自理)
五、 报名日期:即日起接受报名至5月27日止,(以邮戳或快捷、快递
邮件之发件日为凭)逾期不受理。
六、 工读地点: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市南区五权南路99号)
七、 报名方式:意者请至「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http://tch.judicial.gov.tw/。
请将填妥之「报名表」及「证明文件」邮递至「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文书科 收」
,信封注明「应徵暑期工读生」,邮递地址:40246台中市南区五权南路九十九号。
八、 联络方式:04-22600600#7235 李先生
九、 审查与进用:报名文件经审查後,合则通知进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编辑: PULaw 来自: 140.128.20.177 (05/08 12:31)
1F:→ ROSFU:这个帐号@@ 好久不见了~XDD 05/08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