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good (叫我第一名)
看板PU_Law
標題[分享] 96上親屬法期中考
時間Thu Nov 20 18:52:46 2008
考試科目:親屬法
命題教授:蔡穎芳
考試班級:法二B
考試時間: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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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男中年喪偶之後,另娶一年輕貌美之乙女為妻。甲男之外甥因工作關係,經常
至甲男家中拜訪,對其新舅母乙亦頗有好感。甲與乙婚後三年,甲因心臟病發作
而過世。試問:丙於甲死亡後,能否與乙結為合法夫妻?
2.甲男30歲,與28歲之乙女訂婚。乙女在台中科學園區任工程師一職,年薪壹百萬。
在訂婚前夕,乙女接獲新竹科學園區另一廠商所提供年薪兩百萬的職位邀請,
但因該工作需經常到大陸出差,乙女為留在台灣與未婚夫甲男相聚,沒有接受。
乙女為準備結婚,已預付十萬元的婚宴場地費訂金。而甲男於訂婚時,提供
共值五萬元的禮餅一百盒,供乙女分送親友。甲乙兩人訂婚時,並互贈對方訂婚
戒指一枚,但並未約定婚期。然而,甲乙兩人訂婚後,始終為了乙女工作時間
過長的問題而爭吵,到後來甲乾脆和乙避不見面。試問:在女方家長催促之下,
甲男若遲遲不願履行婚約,乙有哪些權利可以主張?
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兩人婚後育有子女A與B。甲男因故被判殺人罪,被判處
有期徒刑十年,乙女無法接受甲男殺人的事實,據此訴請裁判離婚(民法第1052
條第1項第10款: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而獲得勝訴判決。甲乙裁判離婚兩年後,乙女與丙男
結婚,但乙丙婚後半年,甲終於順利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被法院改判無罪。
甲並進而請求撤銷甲乙間的裁判離婚,法院亦予以准許。試問:乙之合法配偶
為何?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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