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good (叫我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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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96上亲属法期中考
时间Thu Nov 20 18:52:46 2008
考试科目:亲属法
命题教授:蔡颖芳
考试班级:法二B
考试时间: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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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男中年丧偶之後,另娶一年轻貌美之乙女为妻。甲男之外甥因工作关系,经常
至甲男家中拜访,对其新舅母乙亦颇有好感。甲与乙婚後三年,甲因心脏病发作
而过世。试问:丙於甲死亡後,能否与乙结为合法夫妻?
2.甲男30岁,与28岁之乙女订婚。乙女在台中科学园区任工程师一职,年薪壹百万。
在订婚前夕,乙女接获新竹科学园区另一厂商所提供年薪两百万的职位邀请,
但因该工作需经常到大陆出差,乙女为留在台湾与未婚夫甲男相聚,没有接受。
乙女为准备结婚,已预付十万元的婚宴场地费订金。而甲男於订婚时,提供
共值五万元的礼饼一百盒,供乙女分送亲友。甲乙两人订婚时,并互赠对方订婚
戒指一枚,但并未约定婚期。然而,甲乙两人订婚後,始终为了乙女工作时间
过长的问题而争吵,到後来甲乾脆和乙避不见面。试问:在女方家长催促之下,
甲男若迟迟不愿履行婚约,乙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
3.甲男与乙女为夫妻,两人婚後育有子女A与B。甲男因故被判杀人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年,乙女无法接受甲男杀人的事实,据此诉请裁判离婚(民法第1052
条第1项第10款: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者,
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而获得胜诉判决。甲乙裁判离婚两年後,乙女与丙男
结婚,但乙丙婚後半年,甲终於顺利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被法院改判无罪。
甲并进而请求撤销甲乙间的裁判离婚,法院亦予以准许。试问:乙之合法配偶
为何?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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