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johnny (靜宜法科台灣第一)
看板PU_Law
標題Re: [轉錄][靜問] 請問合法嗎?
時間Sat Jun 14 16:00:16 2008
原作者sunny1004的疑問已經在PU_Family板回覆過了
看到有人在PU_Family板說法律也有規範到道德 (5639篇)
就讓我用這個例子來談談"法律跟道德根本是兩回事"吧!!
首先 道德標準在每個人心中都不同 法律標準卻是無論誰來挑戰都要相同
由此例而言...
從學校的立場來看 我不要再雇用誰或者要如何雇用都可以
但是從sunny1004的立場來看 我為學校付出青春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學校怎麼可以翻臉不認人呢? 這其中存在立場不同與道德觀不同的問題
卻是跟法律問題毫不相干的
因為在此之中 法律只是雙方利用的"工具"而已
例如 在法律規定下有一種契約叫『約僱契約』
這種約僱契約被學校拿來招募職員
而職員們也根據約僱契約與學校建立一定期間內雙方都能接受的關係
雙方利用約僱契約 在此約僱契約下各取所需相安無事
但是當約僱契約的時間屆滿時 要不要再續約? 用什麼方式續約?
就跟約僱契約本身毫無相關了
法律關係在此時消解 代表法律要下台一鞠躬了
接下來的大戲是雙方在情感上與道德關係上拉鋸
也許當雙發拉鋸到一定程度時 又找到一個可以為雙方所用的法律關係
這時候法律才能重新登台演出
但無論如何 法律是不可能主動影響雙方情感與道德的拉鋸程度的
再者 就算雙方又再次找到可以利用的法律關係 而發展下一次法律約會時
雙方所利用的法律關係是一種侷限性的法律關係
雙方選擇了某些可供利用的法律材料
在雙方同意下築起一定的橋梁連接彼此
此橋梁的崩解或毀壞 其實已經跟法律材料無關了
而是跟雙方的『選擇』有關
如果雙方選擇了脆弱的法律材料築橋 卻要行駛沉重的交通行為
那麼此法律橋梁當然會很快的毀壞崩解
這是雙方選擇下的必然性 跟法律本身無關
因此 請不要再把法律與道德混為一談了
人類所期待的『萬用法律材料』根本不存在
沒有包山包海的法律材料
只有人類瑞智的選擇 找到適用合用的法律材料
如此 才能完成人類感情上的需要
維繫一定的社會關係吧!
我已經談到很深層的法理問題
用簡單的例子來講 希望你能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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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0.121
※ 編輯: bigjohnny 來自: 125.230.0.121 (06/14 16:05)
※ 編輯: bigjohnny 來自: 125.230.0.121 (06/14 16:06)
1F:推 pastor1982:除了雇用契約,你少提了勞動法 59.126.160.56 06/14 16:29
2F:→ bigjohnny:(噓) 勞動法我不懂 XD 125.230.0.121 06/14 18:03
3F:推 chrisin:(爆)二樓沒出席過幾次這門課的... 140.128.28.120 06/14 21:10
4F:→ bigjohnny:你們很不夠意思耶... 125.230.0.161 06/14 23:45
5F:推 cat241:期末考你還願意幫人~推你一個好了218.174.152.239 06/15 00:26
6F:→ bigjohnny:一考完刑訴就後悔了不想再看到林sir了啦 125.230.1.114 06/19 23:24
7F:→ bigjohnny:(泣) 125.230.1.114 06/19 23:24
8F:推 pastor1982:看來樓上有被突襲的可能(拍) 59.126.160.55 06/21 00:33
9F:推 b92006:高材生好!!! 07/23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