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johnny (靜宜法科台灣第一)
看板PU_Law
標題[閒聊]大家好好談嘛!
時間Thu Jun 12 14:54:46 2008
各位法律系同學們大家好!
昨晚的事情想必大家都不開心
既然過去就算了
大家都是同學
也是靜宜大學內最懂得解紛止爭的法律人
大家一起來好好談一談
也許就能化解爭議了
S先生是本版的版主
關於他在他版的言論
他自認為沒有損害到法律系的名譽
也與他執行本版版主的職務無關
因此 他對聯署罷免版主的活動不滿
這是人之常情
另外 有些同學們認為S先生在他版的言論
已經損害到法律系的名聲
因此認為無法再忍受S先生繼續擔任本版主一職
如此行為若符合PTT規則的規定
也是眾版友們既有的權利
因此發起這樣的活動當然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 身為法律系的一份子
在靜宜大學裡 我們都受到優良的法學教育
法學研究的目的 在於尋求更好的解紛止爭方法
是不是除了運用現行法規硬碰硬以外
我們該有更好的解決方式呢?
說真的 我對S先生有一個期待
你是聰明人 應該知道自己的行為並不是全然對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
也許你可以公開表達自己曾經失誤的點在哪裡
誠心跟大家道歉一下
事情也許很容易就解決了
也不需要鬧得這麼大
(道歉的力量,參考一下吧!
http://0rz.tw/be1F4 )
如果S先生願意道歉
我想大家也不要計較了
原諒他一下 給他再一次機會
也許他會更懂得如何進退
將來更有成就
大家也算是成全他的人吧!
在彼此原諒和解後
我很期盼大家可以運用睿智的眼光把事實建構清楚
法學訓練除了論理以外 更重要是運用事實重建法 發現真相吧!
整建事情的經過...
S先生可以平靜的把自己所經歷的描述清楚
大家也可以理性的把所見所聞說出來
除去那些帶有情緒或以報復為目的的說詞
誠實的面對彼此 事情真相才能大白
當然...
真相大白的目的不是只為單單追究"責任"這個東西而已
(都已經原諒了 責任已不再重要了!)
就法實證主義的觀點來看 追求真相的目的是要破除單方真相
所謂的單方真相就是 我們現在每個人自己看到的真相
透過彼此對所認知真相的交換 才有可能發現真正的真相
我們的思想才不至於成為一己偏頗之見
另外 就深層刑罰學的意義來講
追求真相的目的在於確立將來同類型事件的論斷標準
如果說S先生的這個case可視為一例
那麼將來有類似事件的新事實可能發生或確實發生時
觸發他發生的當事者可以有所警醒
如果真的不幸再次發生了 解紛止爭的第三人也才有所依循
因此 就上述觀點而論
本人認為此事有其實證效益性所在
也許大家可以試試看
如同馬歇爾大法官在Marbury v. Madison案中
所扮演的偉大角色吧!
(說到後面純屬唬爛...嘻嘻~ 海商法掰過頭來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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