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johnny (靜宜法科台灣第一)
看板PU_Law
標題Re: [閒聊] 改善一下吧
時間Wed Jun 11 22:29:57 2008
關於S先生是否應該去職
本人實在不好表態
但願呼籲各位遵守 "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切勿用批鬥方式剝奪個人既有之權利
對於S先生不滿的人應完整陳述意見
也應給S先生對等的辯駁權利
關於angelaingrid於PU_Family所po之文章
本人認為尚難符合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所稱之記明理由原則
(至少對於事件與損害程度應有更具體的描述與證明)
因此 呼籲大家在此刻不要參與連署
應先等指控s先生的人提出完整陳述後 再行考慮
以維護法律系之尊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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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12
1F:→ JunsuBaby:你認為尚難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什麼時候 59.126.161.30 06/11 22:37
2F:→ JunsuBaby:才能輪到PTT的站務人員認為? 59.126.161.30 06/11 22:37
3F:→ JunsuBaby:看完閣下的文章,不才是認為閣下的思想 59.126.161.30 06/11 22:37
4F:→ JunsuBaby:可以說根本是烏托邦世界才會有的理想 59.126.161.30 06/11 22:38
5F:→ JunsuBaby:看看現實在說好嗎? 59.126.161.30 06/11 22:38
6F:→ bigjohnny:是的 現實的法律人... 125.230.1.12 06/11 22:51
7F:→ bigjohnny:我怎麼覺得現在已經回復到中古時代了? 125.230.1.12 06/11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