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KURODMAN (羅德曼)
看板PU_Family
標題Re: [靜說] 機車店趣事,偶然發現。
時間Fri May 3 11:50:15 2013
其實網路上發言還是要很小心呢
不然對方揚言要提告是很恐怖der
您有一份新鮮的活蟹,是否領取(Y/N)?
我承認我來亂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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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64.218
1F:→ uiiuiiu :法扶社 歡迎您 05/03 11:51
2F:→ GOGODIE5566 :嘴砲就是 說和做是兩回事 05/03 12:01
3F:→ wencheng1230:這年頭真的要懂些法律的東西,不然怎麼被搞的都不知 05/03 13:39
4F:推 gfive110 :有沒有對方沒說要告車行,車行就先說不排除提出誣告 05/03 13:42
5F:→ gfive110 :的八卦? 05/03 13:42
6F:推 GOGODIE5566 :對方有要告刑事才有誣告這回事吧 05/03 13:44
7F:→ GOGODIE5566 :這根本民事zzz 05/03 13:45
8F:推 xyz888 :這是民事糾紛非誣告,在起訴前的調解委員會就解決了 05/04 03:12
9F:推 xyz888 :但如以偽造證據提告請求返還1200元則觸犯訴訟詐欺 05/04 03:17
10F:→ soraaros :訴訟詐欺是那條罪阿 XD 05/05 14:02
11F:推 xyz888 :偽證+詐欺 OR 誣告+詐欺,詐欺的對象為國家跟對造。 05/06 04:26
12F:→ IMISSYOI :那沒有訴訟詐欺這條罪吧 = ˇ= 請用詞經確! 05/06 13:51
13F:推 xyz666 :利用法院為詐欺之行為而得利之目的,故有此"稱謂"。 05/06 15:38
14F:→ xyz666 :學校不是有法律系嗎? 05/06 15:40
15F:→ maybechange :詐欺不是這樣用的~ 05/06 15:45
16F:→ soraaros :不 在此情況下 您提出的應該是刑法上的"罪名" 05/06 16:10
17F:→ soraaros :刑法上如果我的法律沒有白念的話 應該沒有所謂的 05/06 16:10
18F:→ soraaros :訴訟詐欺罪 供參考... 05/06 16:12
19F:→ soraaros :另外 如果我沒記錯 這應該不是通說吧? 05/06 16:17
20F:推 xyz888 :請GOOGLE或參考司法院判決書,搜尋"訴訟詐欺"。這是 05/06 22:12
21F:→ xyz888 :很嚴重的犯罪行為。 05/06 22:13
22F:推 maybechange :沒有訴訟詐欺這條罪 訴訟詐欺僅是一種行為的俗稱 05/06 22:27